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国家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8年7月16日)有关规定,现进行大华蓥山旅游开发总体规划(2023-2035)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概要
1、规划名称
《大华蓥山旅游开发总体规划(2023-2035)》。
2、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为2023—2035年。其中:近期2023—2025年,中远期2026—2035年。
3、规划范围
规划总面积约500平方公里,涉及前锋区、华蓥市、邻水县、川渝高竹新区的桂兴镇、龙滩镇、天池镇、红岩乡等17个乡镇、3个街道办事处。
4、规划目标定位
近期目标(2023-2025):紧抓巴蜀文化旅游走廊、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契机,充分整合大华蓥山的自然生态资源、人文历史资源,以现状建设为基础:完成石林段、四方山段核心项目与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完成704段、宝鼎段前期规划;成功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1个、省级旅游度假区1个,旅游人次和旅游收入翻一番;川渝地区生态康养旅游名山建设初见成效,打响“华蓥山居”旅游新品牌。
中远期目标(2026-2035):全面建成川渝地区生态康养旅游名山,华蓥山成为川渝度假首选目的地;成功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1个、省级旅游度假区1个;完成704段、宝鼎段核心项目建设;完成石林段、四方山段产品提质与业态升级。
5、规划空间布局
综合考虑资源分布、开发现状和客源市场,华蓥山空间结构为:“四段两片”。
四段:包括四方山段、石林段、704段、宝鼎段,分布于规划区中部。
两片:包括华蓥山东麓农文旅融合发展示范片、华蓥山西麓农文旅融合发展示范片,分布于规划区东西两侧。
二、环境质量现状
1、生态环境质量
评价范围内以森林植被为主,面积占比达50.78%,主要为马尾松、柏木等针叶林,樟、青冈等阔叶林、慈竹、蓉城竹等竹林;评价区内有国家Ⅰ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1种,即南方红豆杉;国家Ⅱ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3种,分别为润楠、楠木、红豆树;灭绝植物(EX)1种,即华蓥润楠;濒危植物4种,分别为润楠、楠木、红豆树;7棵5种古树名木,其中2棵银杏古树为国家I级古树,其余本次调查发现古树均为国家III级古树。国家级I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2种,分别为大灵猫、小灵猫;国家级II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18种,分别为雀鹰、普通鵟、黑鸢、红脚隼、红隼、红腹锦鸡、画眉、红嘴相思鸟、红胁绣眼鸟、短耳鸮、长耳鸮、雕鸮、斑头鸺鹠、领角鸮、红角鸮、貉、赤狐、豹猫;四川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3种,分别为董鸡、普通鸬鹚、香鼬;易危动物2种,分别为乌梢蛇、黑眉锦蛇。
2、大气环境质量
大华蓥山旅游开发区规划范围包括广安市前锋区、华蓥市、邻水县、川渝高竹新区,除华蓥市的PM2.5不达标外,其余区县六项常规污染物浓度均低于二级标准。现状补充监测规划区及其周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因子均未出现超标,各监测点污染物浓度的单因子指数均小于1,环境空气质量较好。
3、水环境质量
根据地表水例行监测结果,华蓥河、清溪河、渠江2022年监测指标均能达标;2022年,芦溪河市控断面中天星桥出现总磷和氨氮超标,该断面位置位于前锋区城区下游,究其超标原因可能是受城市生活污水影响,导致总磷、氨氮超标。现状补充监测的地表水断面及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域标准。
4、声环境质量
根据现状监测结果,各监测点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
5、地下水环境质量
根据现状监测结果,规划范围内地下水水质监测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要求,区域地下水水质较好。
6、土壤环境
根据现状监测结果,土壤监测点各监测因子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的筛选值二类用地标准,表明区域内的土壤环境质量良好。
三、与区域发展规划协调性
《大华蓥山旅游开发总体规划(2023-2035)》与相关省级、市级的规划相一致,符合四川省及广安市的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重大区域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功能区规划、产业规划、土地利用、资源能源、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重大规划的要求。
四、规划环境影响及采取的环保措施
1、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本规划实施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工程建设活动中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少量生产废水,规划实施后工矿企业废水、旅游人口和当地居民点产生的生活污水、畜禽养殖废水和农业地表径流等。对于建设时期,应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利用沉淀池对其沉淀处理后循环回用,不外排;施工单位应设置临时公厕,或利用现有卫生设施,集中收集施工期间生活污水,并通过设置临时沉淀池(多级沉淀)、化粪池进行处理,以减少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规划实施后,污水处理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原则,合理选址污水处理厂(站),污水由污水管网根据地形分片汇集,达标后进行再利用或排放。受地形限制,污水不能汇集至污水处理站的地块,规划设置应处理规模的化粪池。其它分散的游道、小型景点游客上卫生间产生的污水,量不大,可借鉴其他景区,将污水打包运输,统一处理。
2、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根据大气污染源分析,规划实施后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来自交通尾气、粉尘污染和油烟污染三大类型。
建设时期,产生的废气量有限,影响范围较小,但应注意项目施工粉尘和扬尘对周边环境空气敏感点的影响。建议在施工过程中按相关规定和要求,实施施工场区的洒水抑尘,完善并落实施工粉尘和扬尘的污染控制措施。
规划期末区域内主要采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污染物产生量较少,故对敏感点的大气环境影响较小。汽车尾气也是规划区大气污染的主要污染源之一,但污染物排放影响范围集中在道路两侧,车辆废气对区域环境环境空气质量影响不大。但应结合具体的敏感目标,加强交通密集区域、穿境道路汽车尾气污染的防护管控和监督管理,防止局部污染。旅游村内居民自建餐厅应按要求采用专用油烟净化器。规划区内酒店厨房产生的油烟废气需经水过滤、静电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相应标准才能排放,排放时通过专用排烟道引至楼顶高空,排烟口与周围敏感目标距离应大于20米,排烟口尽量朝向空旷地带以减少其不良影响。总的来说,规划区发展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规划实施后噪声污染源主要包括机动车交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等。游客在旅游服务中心换乘观光车进入规划区,交通噪声影响极小;社会生活噪声影响预测采用区域环境噪声预测模式,规划实施后区域昼间声环境质量满足相应的标准。
4、固废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拆迁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渣土以及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等,规划实施后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等。
通过合理布设规划区内垃圾收集点,方便游客投放垃圾,方便清运。为防止垃圾转运站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影响,在垃圾转运站设计阶段,预留足够的隔离距离。施工集中区设置临时堆渣场,并进行适当的防雨防风挡护,对地面进行防渗处理,地面具有良好的排水性能,设置挡渣墙。做好生活垃圾、医疗废物的收集、处置工作。固体废物经妥善处置后,基本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5、生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规划区的建设对周边动植物的扰动较大,规划实施后游客增多对植被、动物等生态环境的影响。本规划建设将不可避免的导致占地区域的植被损失,施工对周边动物活动的干扰,景观的破坏,规划区的植被均为一些常见种,规划区内植被覆盖率较高,野生动物的活动范围较大,可以在临近区域找到合适的替代生境,规划实施对动植物的影响较小。在施工过程中采取优化施工占地、避开植物丰富地带、低噪声设备、避开动物活动高峰期施工等措施,可进一步减小对动植物的影响。规划实施后游客规模数量的增加会对动植物产生一定的干扰,但通过采取控制游客规模、加强旅游活动管理、设置合理的游览线路等措施后对植被的影响较小。
五、综合评价结论要点
《大华蓥山旅游开发总体规划(2023-2035)》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的要求,大华蓥山旅游开发区的选址、规模、定位、目标、功能分区等不存在重大环境制约因素。规划实施会对区域环境质量带来轻微的影响,只要区域不断完善规划方案,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规划调整方案、循环经济建设方案和环境管理规划,加强开发建设过程中的环境管理和污染控制,并严格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境影响措施后,大华蓥山旅游开发总体规划的实施在环境保护方面总体合理可行。
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
报告书简本全文网络链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公示本(详见附件1)
七、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2)
八、规划实施单位及联系方式
规划编制单位:广安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联系人:金先生
联系电话:0826-2580785邮箱:57889916@qq.com
九、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四川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蒋女士联系电话:028-85532523
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18号邮箱:49456663@qq.com
十、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规划区域居民以及对本规划关心的公众。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对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
②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
③对规划的实施建设是否认可;
④本规划运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
⑤对本规划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⑥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公众的建议。
十一、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规划实施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查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保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十二、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如想进一步了解项目和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可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结构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和其他相关补充信息,时间自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及写信的方式联系。
十三、公示期限
自挂网之日起10个工作日止。
附件1-大华蓥山旅游开发总体规划(2023-2035)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公示本)
广安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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