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广经信发〔2023〕78号)要求,通过企业自愿申报、县(市、区)和园区经信部门初审、市经济信息化局组织专家评审和现场核查等程序,拟支持弘博士服饰集团有限公司、四川恒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现将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22日至1月26日(共5天)。公示期内,欢迎单位和个人通过来电、来函等方式反映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明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市纪委监委驻市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
联系电话:0826—2360065
市经济信息化局机关纪委
联系电话:0826—2333951
市经济信息化局企业盐业科
联系电话:0826—2347154
附件:广安市2023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拟支持企业名单
广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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