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向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注销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和《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我局拟依法注销其持有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日,在此期间,申请人及利害关系人有权就该行政许可事项进行陈述和申辩,或者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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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法定代表 |
企业负责人 |
注册地址 |
许可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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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蓥市精视眼镜店 |
潘文辉 |
潘文辉 |
四川省华蓥市滨河东路232-234号 |
川广食药监械经营许20190012号 |
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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