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药品零售经营企业向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注销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和《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我局拟依法注销其持有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申请人及利害关系人有权就该行政许可事项进行陈述和申辩,或者要求听证。
企业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企业负责人 |
质量负责人 |
注册地址 |
许可证号 |
四川修正堂博特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武胜烈面店 |
屈敏 |
屈敏 |
屈敏 |
广安市武胜县烈面镇新华街1、3号 |
川DB8260111 |
2024年3月22日
相关附件: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