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汽车维修企业信用评价及推荐“阳光维修”示范企业的通知》,我局组织各地交通运输部门对全市120家汽车维修企业开展了初评,并组织抽取其中36家进行了复评,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5月22日。
对于评价结果(见附件),如有异议需反映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广安市交通运输局(地址: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上段2号,电话:0826—2335057)。
附件:广安市汽车维修企业2023年信用等级汇总表
广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5月16日
相关附件: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