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排,现将《广安市2023年度推进房地产业、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工作表现优秀集体和个人拟表扬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6月6日至6月13日,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异议或情况反映,请实名通过信函或电话向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市场监管科或建筑管理科反映。
联系地址: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1号
电 话:0826—2333223
附件:2023年度推进房地产业、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工作表现优秀集体和个人拟表扬名单
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5日
附件:2023年度推进房地产业、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工作表现优秀集体和个人拟表扬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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