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安市犬只管理办法》规定和有关要求,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公安局草拟完成《广安市烈性犬品种目录和大型犬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为尽快出台广安市烈性犬品种目录和大型犬标准,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8月21日—8月27日(7个自然日)。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8月27日前反馈给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广安市农业农村局 范春林 0826—2366887,邮箱:674661380@qq.com。
附件:广安市烈性犬品种目录和大型犬标准(征求意见稿)
广安市农业农村局 广安市公安局
2024年8月20日
附件
广安市烈性犬品种目录和大型犬标准(征求意见稿)
根据《广安市犬只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我市限养殖区禁止个人饲养的烈性犬品种目录、大型犬标准通告如下:
一、烈性犬品种目录
美国比特斗牛梗犬、美国斯塔福梗犬、阿根廷杜高犬、日本土佐犬、意大利卡斯罗犬、中亚牧羊犬、俄罗斯高加索犬、西藏獒犬、意大利扭玻利顿犬、法国波尔多獒犬、英国马士提夫犬、秋田犬、德国牧羊犬、川东猎犬(邻水犬)、牛头梗、纽芬兰犬、爱尔兰猎狼犬、昆明狼犬、捷克狼犬、苏俄牧羊犬、大丹犬、中华田园犬(犬肩高超过50厘米的)、阿富汗猎犬、罗威纳犬、寻血猎犬、大白熊犬(比利牛斯山犬)、拳师犬、伯恩山犬、杜宾犬、马林诺斯犬(马犬)、土耳其坎高犬、巴西菲勒犬、匈牙利可蒙犬、西班牙加纳利犬、爱尔兰赛特犬(雪达犬)。
二、大型犬标准
大型犬指身高(站立时从肩部最高点垂直到地面的距离)在65厘米以上的犬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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