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委、省政府批准,2024年3月15日至29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我市开展了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2024年7月25日,督察组向我市反馈了督察情况,指出我市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还存在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够有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短板明显、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不力、其他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等4个方面的问题。为进一步做好督察整改工作,我市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对照督察报告反馈问题,制定了《广安市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以下简称整改任务清单)。整改任务清单包括33项整改任务、111条整改措施,并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现向社会进行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附件:广安市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1727310980160.doc
中共广安市委 广安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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