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 发布机构 广安市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2024-11-06
  • 发布日期 2024-11-06
  • 文号
  • 有效性

广安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全市通航水域认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11-06 08:39 来源:广安市交通运输局 访问量:
【字体: 打印

为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界定通航水域的范围,明确水上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水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按照《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通航管理工作的通知》(川交函〔2023145号)要求,我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通航水域符合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广安市广安区西溪河E号桥—五福钢闸坝上游200m约3.2km长度河段为通航水域。全市现有通航水域情况见《广安市通航水域认定汇总表》(见附件)

二、除《广安市通航水域认定汇总表》认定的通航水域外,我市其他水域均为非通航水域。非通航水域内除县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置的渡口外,禁止一切船舶从事经营性运输活动。

三、通航水域的认定、调整实行动态管理,水域通航利益相关方如对认定意见存有异议,或要求新增、调整通航水域,可向属地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建议,经属地县(市、区)交通运输、应急、水利等部门联合认定后,报市交通运输局进行审核公告。

特此公告。

广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1月6日

广安市通航水域认定汇总表.xls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添加收藏 我要纠错 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