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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 发布机构 广安市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2025-03-06
  • 发布日期 2025-03-06
  • 文号
  • 有效性

关于拟注(撤)销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3-06 08:27 来源:广安市交通运输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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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与公安部门进行数据比对,根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8号)第三十二条规定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5号)第三十八条规定等,拟注销李*兵等13名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根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5号)第三十九条规定等,拟撤销郑*等3名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6日至20日。

公示期内,请附件中所列人员线上通过微信小程序道路运政一网通办或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办理注销,也可线下到广安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办证大厅申请办理注销手续(地址: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站前大道西段22楼)。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广安市交通运输局及时反映(联系电话:0826—2349761)。逾期未办理注销手续或未提出异议的,将依法予以注销登记。

附件:1.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拟撤销名单

           2.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拟注销名单

广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536

附件1: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拟撤销名单.xlsx 

附件2: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拟注销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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