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现将广安市2025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20日至4月3日。
公示期间,若对企业信息有异议,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网络邮件等方式反映。来信请寄: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三段68号广安市生态环境局609室,邮政编码:638000,请注明联系人、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网络邮件方式:请将意见发至gassthjjyqk@163.com,联系电话:0826-2399739。
广安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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