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广安市农业农村局将采购市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仪器设备,现将供应商询价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广安市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仪器设备采购
2. 资金来源:市本级财政资金
3. 预算金额:123000元
4. 采购需求:详见询价文件
二、应具备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申请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禁止进入政府市场的处罚还在有效期内的申请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三、选择方法
1. 具备有关条件,仪器设备总价合计金额不超过预算限价123000元。
2. 评定方式。按照价格最优原则,以总价报价为准,确定设备供应商。按照报价总价由低到高顺序确定第一供应商,第二供应商……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的顺序推荐。若第一供应商自动放弃资格或提供的仪器设备不符合采购要求,第二供应商晋级为第一供应商,以此类推。
四、报价要求
1. 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取得合法销售授权书的合法生产厂家生产的全新(出厂日期一年内)合格产品,产品涉及第三方知识产权的,必须是已依法获得了该知识产权,不得存在侵犯知识产权的问题。若提供产品为需要安装软件才能正常工作的,必须提供正版软件安装使用,不得安装使用盗版软件。
2. 供应商至少提供2年的质保期,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于采购方保管或使用不当造成的问题除外),由供应商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
3. 各供应商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仪器设备销售授权书、仪器设备简介和图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无不良记录承诺函等材料。所有材料只需提供复印件,但须加盖服务商鲜章。
4. 各有关供应商的报价单应根据本公告询价单的格式报价,不得随意修改公示格式,如增加每页的行或列,改变边框大小等。
5. 所报价格为仪器设备采购的所有费用,含仪器设备费、税费、运费、第一次送货搬运费(步梯5楼)、第二次转移搬运费(步梯1楼)等费用。
五、报名及准备材料
请各有关供应商到本网站下载相关表格,并将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仪器设备销售授权书、仪器设备简介和图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无不良记录承诺函等有关资料密封好后在包装接缝处盖单位公章,于2025年5月26日15:00前现场递交至广安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不接受邮寄等方式。所有材料均须加盖供应商鲜章。
联系人电话:曾先生,13350904529
联系地址:广安市广安区兴安中街324号
六、结果公示
本次询价采购结果将在本网站公示。
七、以上公告条款解释权归广安市农业农村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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