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 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2025-05-12
  • 发布日期 2025-05-12
  • 文号
  • 有效性

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取消《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公告【2025】第6号

发布日期:2025-05-12 16:27 来源: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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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企业(详见附件)主动申请取消《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根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我局决定对该企业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予以取消。

特此公告。

附件: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企业负责人

注册地址

备案凭证号

备注

邻水县正君大药房(个人独资)

卢懿珊

卢懿珊

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鼎屏镇恒源东区路42、44号

川广安药监械经营备20240083号

企业主动申请取消

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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