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与公安部门进行数据比对,川XU505G等27辆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详见附件1、2)的使用性质已经发生变更,不再为“预约出租客运”,不符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网信办令2022年第42号)第十三条“对符合条件并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车辆,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等规定,现依法注销川XU505G等27辆车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广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5月22日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注销清单(2025年第4批).xls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注销清单(2025年第5批).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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