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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机构 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2022-05-27
  • 发布日期 2022-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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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性 有效

口罩产品消费提示警示

发布日期:2022-05-27 18:12 来源: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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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常态化情况下,口罩成为每个人不可或缺的日用消费品。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健康安全,现予以发布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谨慎消费、安全使用。

一、口罩类型

口罩是一种卫生用品,一般指戴在口鼻部位用于过滤进入口鼻的空气,以达到阻挡有害的气体、气味、飞沫进出佩戴者口鼻的用具。新冠疫情发生以来,口罩又有了它的全新属性——防疫屏障。具有一定过滤效率的口罩不仅可以防止接触到病毒携带者的飞沫,降低飞沫量,还可以阻挡含病毒的飞沫核,防止佩戴者吸入,大大降低新冠病毒感染风险。

根据《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口罩使用指南》口罩可分为四类,即一次性使用的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N95/KN95及以上的颗粒物防护口罩、医用防护口罩。

《指南》中推荐的口罩类型及使用对象:

1.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推荐公众在非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使用,比如交通工具,或者在大街上行走。

2.医用外科口罩:防护效果优于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推荐疑似病例、公共交通司乘人员、出租车司机、环卫工人、公共场所服务人员等在岗期间佩戴。

3.KN95/N95及以上颗粒物防护口罩:防护效果优于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推荐现场调查、采样和检测人员使用,公众在人员高度密集场所或密闭公共场所也可佩戴。

4.医用防护口罩:推荐发热门诊、隔离病房医护人员及确诊患者转移时佩戴。

二、选购建议

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包装完好和标识齐全的口罩,尽量避免微信群、朋友圈等个人交易行为;要注意产品外包装上标识标注是否清晰,是否包括生产商名称和地址、规格型号、防护级别、执行标准编号、产品使用说明、生产日期、推荐使用时间等基本信息;要检查外观是否有污渍、产品最小销售包装是否完好、是否有影响使用的变形等,进口商品还要注意查看是否有中文标识标注。通过电商平台购买时,也应在产品界面查看是否有以上信息。

产品标准要分清。选购外包装标注执行标准为YY/T0969-2013(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YY0469-2011(医用外科口罩)、GB19083-2010(医用防护口罩)等的医用口罩时,企业生产信息、批准文号等可以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s://www.nmpa.gov.cn)查询。选购标有GB2626-2006、GB/T32610-2016等执行标准的非医用口罩时,注意查看规格型号、生产厂家等信息。其中,Q开头的为企业标准,如Q/XXX-2021,因部分产品“过滤效率”指标低于国家标准,不推荐购买。

三、使用时的注意事项

建议家长给儿童选用符合GB2626-2006国家标准的,并标注儿童或青少年颗粒物防护口罩的产品。儿童使用口罩需注意以下事项:

1.儿童在佩戴前,需在家长帮助下,认真阅读并正确理解使用说明,以掌握正确使用呼吸防护用品的方法。

2.家长应随时关注儿童佩戴口罩的情况,如儿童在佩戴口罩过程中感觉不适,应及时调整或停止使用。

3.因儿童脸型较小,与普通口罩边缘无法充分密合,不建议儿童佩戴具有密合性要求的非儿童专用口罩。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可能存在窒息风险,儿童口罩不适合婴幼儿佩戴。

此外,应随时关注老年人佩戴口罩的情况,如老年人在佩戴口罩过程中感觉身体不适、呼吸困难等,应及时停止使用。

四、使用常识

1.佩戴口罩前和摘下口罩后,均应及时洗手或使用酒精类洗手液搓手。佩戴口罩时,鼻夹侧朝上,使口罩覆盖口、鼻、下颌,将双手指尖沿着鼻梁条,由中间至两边慢慢向内按压,直至紧贴鼻梁,并适当调整口罩,使口罩周边充分贴合面部。摘下口罩时,应从头带处卸下口罩,不要触碰口罩的外表面。

2.口罩不宜长时间佩戴,如果口罩出现脏污、变形、损坏、有异味时,需及时更换。

3.根据垃圾分类的原则,使用后的口罩应剪破后投放到垃圾箱。疑似人员及护理人员使用过的口罩按医疗废物收集和处理。一次性口罩不能重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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