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缴存单位及缴存职工: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开展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及对账工作。为确保2024年度结息对账工作顺利进行,保证职工利益不受损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中心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相关规定,按结息日人民银行挂牌公告的1年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标准(即1.5%)为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计算利息。结息日为6月30日,结息后利息自动转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二)为确保职工账户资金安全、结息准确,暂定结息对账日期为2024年6月28日至2024年6月30日。6月28日当天各缴存单位一律暂停向住房公积金归集账户转账,我中心暂停办理各缴存单位的汇补缴相关业务。
(三)我中心将通过手机短信通知缴存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结息情况,未在我中心登记有效手机号码的缴存职工可于7月1日后通过手机公积金APP、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等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结息情况。如有疑问,请致电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县(市、区)管理部。
(四)住房公积金结息、对账工作关系到职工的切身利益,结息对账期间我中心服务窗口、手机公积金APP、网上服务大厅等服务渠道均暂停办理业务,请各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提前合理安排时间,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部联系电话
广安管理部:0826-2339182
前锋管理部:0826-8387001
华蓥管理部:0826-4835181
岳池管理部:0826-5239890
武胜管理部:0826-6251380
邻水管理部:0826-3230453
高竹新区服务专窗:0826-3782666
手机公积金APP下载:
相关附件: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