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三保”是指“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是维护经济运行秩序和社会大局稳定的“压舱石”,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近年来,各地财政部门不断建立健全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强化“三保”责任落实,“三保”支出总体上能够得到保障,但部分地方财力缺口较大、支出管控不够科学有效,“三保”保障仍面临较大风险。本文结合实践,围绕“三保”预算编制、资金统筹、预算执行等环节,系统梳理基层“三保”审计应关注的重点内容及审计思路,以供参考借鉴。
一、关注“三保”预算编制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省级财政部门在国家“三保”支出保障范围、标准基础上制定本省“三保”支出保障范围、标准;县级财政部门在落实省级“三保”要求上,结合地方实际编制县级“三保”需求和支出预算,并上报省、市两级财政部门审核。审计人员应从“三保”支出需求测算、预算编制等环节入手,检查基层“三保”政策落地情况。
一是关注支出需求测算的准确性。“三保”支出需求测算是编制“三保”支出预算的基础。审计人员应重点关注地方“三保”支出需求测算涉及保障范围、基础数据、保障标准等情况,检查是否存在违规扩大保障范围、基础数据不实、保障标准不达标或脱离实际制定过高标准等问题。由于“保基本民生”涉及部分事项需要县级配套资金,基层有多报补助对象数量的倾向,审计应重点加强“保基本民生”基础数据的检查,查找是否存在未足额配套民生资金问题。如,可通过从教育部门获取在校学籍人数等数据,对照人均补助标准和县级应承担的支出责任,检查是否足额配套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
二是关注预算安排的完整性。审计人员应重点关注“三保”支出需求是否全部列入预算,并同时关注当年预算财力是否合规、合理及完整,县级保障资金是否存在财力缺口,检查“三保”预算是否存在应保未保、降低保障标准的事项,尤其是在“三保”标准保障不到位的情况下仍提高非“三保”项目支出标准或安排资金用于其他支出事项等问题。
三是关注预算报批程序的合规性。审计人员可结合地方预算草案、预算批复文件、预算编制方案等资料,检查县级财政部门是否在本级政府预算草案提交同级人大初步审查前,将“三保”预算安排情况报上级财政部门审核;是否按上级财政部门审核意见完善本级预算草案并报同级人大批准。
二、关注“三保”资金保障情况
近年来,随着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刚性支出规模逐年攀升,基层财政收支平衡压力明显加大。进一步提高收入质量、优化支出结构、加强库款管理是夯实基层“三保”保障的关键。审计人员应重点关注基层财政收支和库款管理,摸清基层财政真实运行情况,查找由于财力缺口、库款不足等造成“三保”支出难以保障的问题。
一是关注财政收入征收情况。重点检查“三保”资金保障直接相关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征收及时性、真实性。一方面,对照以往年度非税收入征收情况,检查是否存在财政收入减征、免征、缓征,以及应入库不入库、不及时入库的问题。另一方面,分析非税收入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占比变化情况,重点关注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异常,检查是否存在财政收入质量下滑明显,收入增长主要依靠非税收入等一次性收入支撑,甚至通过“自罚自缴”行政罚款、“自卖自买”国有资产等虚增财政收入的问题。
二是关注支出结构优化情况。重点关注“三保”保障困难地区是否采取优化支出结构、降低过高支出标准等切实可行措施,保障“三保”支出落实到位。重点检查是否大力压减非刚性、非重点支出并将节省下来的资金优先安排用于落实“三保”支出。在基本建设支出方面,关注是否在财力不足情况下仍大规模批准政府投资计划,使用本级财政资金新上政府投资项目、设立政府投资基金等,造成“三保”支出资金保障困难。在一般性支出方面,对照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关注“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一般性支出控制情况,检查是否存在“三公”经费不降反增、年底突击花钱、超预算或无预算支出等问题。
三是关注国库库款保障情况。按财政部有关规定,县级财政应坚决控制暂付性款项,增强库款调控能力,将库款保障水平保持在合理区间,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审计人员可根据期末库款净额和月均库款流出情况计算库款保障水平,分析是否达到0.3-0.8的合理区间,并检查财政部门是否采取有效措施保持合理的库款规模用于保障“三保”支出。一方面,可检查是否通过收回财政暂付款和存量资金、清理预算单位实有账户资金等方式,收回各类结余结转资金,充实库款规模。另一方面,可关注是否超财力安排支出形成新增暂付款、违规从国库调出资金等挤占库款,在库款紧张情况下未优先保障“三保”支出。
三、关注“三保”预算执行情况
虽然各地财政部门通过预算一体化系统对“三保”支出预算进行了标识并监控预算执行进度,但实践中,仍存在民生资金使用不及时,拖欠工资待遇、“五险一金”以及办公经费等问题,应予重点关注。
一是关注民生资金下达及使用情况。“保基本民生”资金主要来源于上级补助资金,审计人员应紧盯预算分配下达和资金拨付使用环节,检查预算执行进度及真实性情况。在预算分配下达环节,主要检查财政部门预算一体化系统“三保”标识是否准确、是否按规定时限分配下达专项资金。在资金拨付使用环节,主要检查财政及相关主管部门是否及时拨付使用资金、是否通过“以拨作支”方式虚列支出甚至挤占挪用专项资金。
二是关注工资待遇发放及“五险一金”缴纳情况。审计人员可根据预算一体化系统的“保工资”指标执行情况以及财政总会计账中工资支出账户明细账,检查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待遇(含津补贴、绩效奖金)是否在规定时间内发放,同时可从社保、医保、公积金等管理部门收集行政事业单位“五险一金”缴纳数据,检查相关单位是否足额及时缴纳。
三是关注公用经费保障情况。公用经费涉及办公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审计人员可根据预算一体化系统的“保运转”指标执行情况,结合走访当地供水、供电企业以及办公设备供应商等,了解相关行政事业单位是否存在拖欠水电费、办公费等问题。同时,可采集公务卡数据,筛查消费时间和报账时间相隔较久疑点,核查长期拖欠职工差旅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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