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发布机构 广安市财政局
  • 成文日期 2024-01-31
  • 发布日期 2024-01-31
  • 文号
  • 有效性

广安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1-31 11:58 来源:广安市财政局 访问量:
【字体: 打印

广安区、前锋区财政局,广安经开区财金局:

根据《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川财金202399号)精神,现将提前下达2024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提前下达你地2024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如数(详见附件1),用于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该项指标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804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

二、本项资金为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各地财政部门要按照中央直达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加强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等生产系统与监控系统的数据对接,及时将指标信息、支付信息等信息导入监控系统,确保相关数据同步一致、准确完整。地方财政部门将中央直达资金分解落实到单位和具体项目时,对资金来源既包含中央直达资金又包含地方对应安排资金的,应在预算指标文件、信息管理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和登录预算指标。

三、你局要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要求,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工作,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本次将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随文发送你地,请完善绩效目标管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适当调整相关指标,将绩效目标及时对下分解,做好绩效目标执行监控,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根据相关规定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

附件:1.2024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分配表 

            2.绩效目标表 

            广安市财政局

            2024 1月31日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添加收藏 我要纠错 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