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 发布机构 广安市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2023-05-16
  • 发布日期 2023-05-16
  • 文号
  • 有效性 有效

广安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广安市主城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结果反馈

发布日期:2023-05-16 09:03 来源:广安市交通运输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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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主城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暂行)》经五届市政府第7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1910日正式施行,有效期2年,为进一步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规范主城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运营,我局组织对《广安市主城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暂行)》进行修订,并于2023412-2023511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截至5月11日,未收到反馈意见和建议。

广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3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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