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广安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支队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广安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支队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广安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支队2024年单位预算表
表1 单位收支总表
表1-1 单位收入总表
表1-2 单位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 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广安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支队
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广安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支队职能简介
1、组织实施卫生健康委制定的卫生健康监督检查计划,依照法律法规行使预防性、经常性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
2、依法对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及消毒产品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3、依法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秩序;
4、依法对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对医疗卫生机构的放射诊疗、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组织辖区内放射从业人员的体检、培训、考核工作;
5、依法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和菌(毒)种管理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对由市卫生健康委登记注册的医疗机构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6、依法对母婴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的执业情况进行监督,依法打击“两非”行为;做好计划生育违法违纪案件的督查督办工作;
7、负责对卫生监督执法投诉、举报的受理和查处工作;负责行政区域内卫生计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整理、核实和上报;
8、开展全市卫生健康执法监督工作的指导和稽查,做好卫生健康执法监督人员培训、考核工作;
9、承担卫生健康委委托的辖区内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的新办、变更、延续备案工作;
10、完成上级单位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广安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支队2024年重点工作
今年,疾控机构改革提速推进,随着体系重塑、队伍合并、资源整合,卫生监督执法事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执法支队全体党员干部坚决贯彻落实中省市的决策部署,坚决做到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坚决助推全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2024年支队将集中力量抓好以下10项工作。
1、抓好民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监督执法工作。重点检查民营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强化民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切实提升医疗质量管理,落实好医疗质量十八项核心制度,保障医疗安全。
2、开展精神卫生机构监督执法工作。重点围绕医疗机构及医护人员资质、精神药品管理、医疗废物收集处置、病历文书书写、安全风险防范等方面内容开展执法检查,进一步规范全市各级各类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的执业秩序。
3、开展传染病报告控制监督执法工作。计划依据疾控中心的传染病报告通报,重点对全市医疗机构传染病登记、报告和管理开展监督执法,提升全市传染病报告的准确率和报出及时率。
4、持续开展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工作。根据中省要求,持续开展职业卫生分类监督试点工作,按照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综合风险等级进行差异化监督执法。
5、抓好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重点关注2022-2023年度有新发职业病病例的用人单位、2022年职业病防治项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超标及重点职业病监测相关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情况。将疾控机构监测数据应用于监督执法检查中,进一步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6、抓好放射诊疗监督管理工作。重点关注新、改、扩建放射诊疗项目后,是否及时申请竣工验收和变更放射诊疗设备许可等问题。持续加强放射诊疗工作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7、开展托(幼)育机构专项检查。按照《幼儿园、托(幼)育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综合评估标准》的要求,围绕托(幼)育机构的设施设备、行政管理、健康检查、卫生消毒、传染病防控等内容开展专项检查,提升全市托(幼)育机构专业化、规范化建设水平。
8、开展“四川智慧卫监”平台数据质控专项督查。核查录入系统的被监督单位底档信息是否准确,过期和重复单位是否注销,质控数据是否核实更新,着力提升全市信息系统数据质量。
9、抓好中省市“双随机”工作。上半年、下半年分别开展1次“双随机”工作推进情况督查,确保全年顺利完成“双随机”工作任务。
10、持续开展川渝毗邻地区卫生健康领域联合普法执法工作。继续开展医疗卫生、公共卫生领域联合执法普法工作,并结合实际开展以案释法普法宣传活动;在案卷评查、典型案例、信息共享、处罚裁量等多方面积极探索,进一步深化合作交流,优化联合普法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普法效率,合力共筑渝广毗邻地区健康屏障。
二、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广安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支队属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管理的行政执法机构。支队内设6个队室,包括办公室、稽查室、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四大队。
第二部分
广安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支队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广安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支队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9.9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广安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支队2024年收支总预算309.99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6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员增加以及新增月基础绩效奖。
(一)收入预算情况
广安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支队2024年收入预算309.9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9.99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广安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支队2024年支出预算309.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4.99万元,占91.94%;项目支出25万元,占8.06%。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广安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支队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09.99万元,较2023年收支总预算总数增加1.6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人员增加以及新增月基础绩效奖。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9.99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9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80.0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广安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支队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09.99万元,较2023年预算数增加1.67万元,增加0.54%。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95万元,占9.66%;卫生健康支出280.04万元,占90.3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9.9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2024年预算数为269.4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和专项等工作的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8.09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2.49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广安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支队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84.9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41.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独生子女奖励金。
公用经费43.0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广安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支队202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2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2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数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3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财政公务接待费预算固定批复。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数持平。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安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支队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广安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支队2023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广安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支队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56.79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0.01万元,增加0.02%。
(二)政府采购情况
广安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支队2024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广安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支队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4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广安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支队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9个,涉及预算309.99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4个,涉及预算241.99万元;运转类项目4个,涉及预算43.01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25万元。
人员类项目241.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独生子女奖励金。
运转类项目56.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特定目标类项目预算25万元。主要完成国家、省上通过智慧卫监系统下达每年的随机监督抽查工作,加强公共卫生、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医疗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开展非法行医监督查处工作,开展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等督查工作履行卫生健康监督执法职能。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广安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支队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指广安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支队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和专项等工作的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广安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支队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广安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支队单位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广安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支队
2024年单位预算表
附件:表1 单位收支总表
表1-1 单位收入总表
表1-2 单位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 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广安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支队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报表1709198417017.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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