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决策部署开局之年,是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第二个“五年三步走”规划的启动之年,是迎接邓小平同志诞辰120周年的关键之年,也是推动新时代新征程广安现代化建设的起步之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司法厅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聚焦“固本育新”年度主题,坚持突出政治忠诚,答好“政治卷”;突出服务保障,答好“发展卷”;突出为民宗旨,答好“民生卷”;突出责任担当,答好“安全卷”,以“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为目标,攻坚克难、提质争先,凝心聚力推动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为新时代新征程广安现代化建设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一、坚持政治统领,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1.严格按照党中央部署和省委、市委安排,在全系统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参加领导干部读书班,适时举办相关专题培训,坚定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凝心铸魂。
2.始终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制度机制,不折不扣抓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要求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政法工作条例及我省实施细则,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完善党组工作规则和议事决策机制。严格抓好国家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森林防灭火、禁毒等党政同责工作落实。
3.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充分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示范带动作用,办好“司法行政讲堂”,用活用好“三会一课”,组织开展相关在线学习。
4.一体推进党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健全党建工作体系,积极推进机关党建文化建设,深化“法治护航·党旗飘扬”党建品牌,纵深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入融合。
5.深化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开展中小律所党建工作质量专项提升行动,建立党建结对机制,切实推动党的组织和党建工作全覆盖,提升“党徽耀律袍·故里当先锋”品牌影响力。
6.加强和改进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健全完善工作制度机制,统筹开展政治轮训,不断创新学习载体和学习方式,切实提升理论学习质效。持续深入开展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分析,不断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
7.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持续强化系统内部宣传阵地建设和网站、培训、论坛、自媒体监督管理,牢牢把握意识形态主动权主导权。
二、坚持厉行法治,积极服务保障中心大局
8.聚焦服务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持续深化川渝法治一体化建设,深化川渝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合作项目,探索广安、渝北两地公证收费标准和法律援助标准一体化,积极推动广安渝北两地律师实习互派、执业核准考试互联,推进法律服务“川渝通办”。指导支持川渝高竹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提能升级,探索渝广毗邻地区村、镇法律服务双向延伸,在川渝合作高竹新区内成立并运行川渝高竹新区人民调解委员会。
9.聚焦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深入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和行政复议服务民营企业活动,加强对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开展中小民营企业合规建设专项行动。督促指导地方国有企业应建尽建公司律师制度,依法规范企业内部管理。
10.聚焦服务保障重大建设项目,持续深化“1+1”专项法律服务行动。进一步充实专项法律服务团力量,着力提升服务质量,保障项目依法高效推进。
11.聚焦乡村振兴,持续深化“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大力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采取“线上+线下”形式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管好、用好“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加强与乡村振兴对口帮扶村的联系,扎实推进各类法律服务资源力量向乡村“最后一公里”下沉和延伸,打造服务基层依法治理的公共法律服务特色品牌。
12.聚焦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深化与外来企业的沟通联系,加强对外来企业投诉调处力度。推动出台《广安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指导、督促行政执法部门解决营商环境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行“一目录、五清单”精准高效、包容审慎监管执法,督促执法部门科学制定分类检查事项目录,依法编制“五清单”,持续探索开展一体化执法检查,精准实施行政处罚。
三、坚持法治统揽,全面强化依法治市工作
13.认真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学习宣传,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军营、进网络,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轮训在法治工作部门全覆盖。
14.建立全面依法治市年度调研课题制度,推出一批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实践创新课题成果。
15.扎实做好法治四川建设“一规划两方案”以及“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督导迎检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广安建设“三规划一台账”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对工作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
16.选取部分县(市、区)和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上专题述法,以法治考核评价和述法为抓手,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17.全面加强市县法治建设,开展“1+8”示范试点成果推广应用一线调研督导和分级分类培训,全面推广“法治账图”提升各项工作法治化水平,将试点成果推广应用工作纳入市委目标绩效考核,确保如期完成推广方案确定的阶段性目标。
18.探索法治小区建设务实路径和模式,打通城乡基层依法治理的“神经末梢”。
19.制定《广安市法律顾问团管理办法》,明确法律顾问的选聘规则、权利义务、日常管理、绩效考核等,积极推动市法律顾问团依法高效履职。
20.深化渝广法治合作,持续推进川渝高竹新区法治一体化建设,为川渝毗邻地区一体化发展提供可复制可借鉴的法治建设“高竹”样本。
21.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1+8”示范试点成果推广应用和中央、省委、市委法治建设决策部署等,统筹开展法治督察,加大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同配合工作力度,对工作不力的地方和部门,采取书面建议、责令整改、通报批评、约谈提醒等方式督察问责,提高法治督察实效。
22.用好法治广安新媒体平台,全方位宣传展示广安坚定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纵深推进法治广安建设的成果。
四、坚持示范引领,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23.推动落实《广安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年)》,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认真落实中省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总结成绩、查找差距、压实责任,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落细。
24.做好迎接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准备工作,开展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督察,围绕国家督察重点,着力发现问题、整改问题,补齐短板弱项,确保顺利通过督察。
25.加强法治政府先进典型的打造培育,在全市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典型评选,选树一批示范典型,打造具有特色的法治政府建设“广安样本”。
26.强化立法工作统筹,制发并落实市政府2023年立法计划,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广安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对行政立法草案进行全面审查、全面规范,确保经审查的立法草案既符合法治原则和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要求,又解决实际问题,做到务实、管用、有效。
27.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督促执法部门严格贯彻执行六个省级行政执法标准,加强乡镇(街道)行政执法规范指导,完善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
28.加强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队伍“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和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活动。开展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29.严格开展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推动出台《广安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全面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加强对“1555”合法性审查体系、专家协审制度的运用,加大对行政协议等事项合法性审查力度,切实防范决策风险。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30.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开展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专项行动,实施全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回头看”,健全行政复议机构运行机制,修订完善工作规程,推进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规范标准建设,推广全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平台试运行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层级监督功能,坚决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强化府院联动,统一行政复议和行政审判裁判标准,促进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指导全市行政机关严格履行出庭应诉职责,常态化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
五、坚持普治结合,持续深化法治社会建设
31.加强宪法宣传教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关于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重要署名文章精神,深化宪法宣誓、宪法纪念等制度的教育功能。组织开展2023年度“宪法宣传周”活动。
32.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推动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指导“谁执法谁普法”责任部门,持续开展“一月一主题”法治宣传活动,推动构建同频共振、同向发力的大普法工作格局。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充分利用典型案事件向公众进行法律解读,使典型案事件依法解决的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
33.深化基层依法治理。做好2023年度“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工作,组织开展第二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申报工作。分层分类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开展“法律明白人”业务技能大比武。开展第三届民法典走进乡村(社区)主题宣讲活动。
34.大力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切实抓好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等重点对象学法用法。组织开展2023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工作。
35.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分类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重点加强公共法治文化阵地、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乡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大力弘扬红色法治文化,开展第三批《四川省红色法治文化遗存目录》申报工作。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举办第八届广安法治微视频微电影大赛。
36.创新普法方式方法。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应用,推动媒体落实公益普法责任制。加强“法治广安”法治宣传平台建设管理,推动各级普法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普法媒体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联动发力,实现全领域、全天候普法。
37.加强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会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启动2023年人民陪审员换届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基层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制定和落实人民陪审员选任方案、开展人民陪审员初任培训。
六、坚持法治为民,推进法律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38.以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标准化试点为牵引,进一步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功能,高标准完成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提档升级。持续推进“12348”法律服务热线与“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联动运行,加快“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区块链+公共法律服务”建设,推进法律服务事项“掌上办”“指尖办”。
39.聚焦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加强退役军人公共法律服务,建立一批退役军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优化服务供给。强化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规范值班律师在认罪认罚案件中提供法律帮助的流程。
40.聚焦重点人群合法权益保障。抓好法律援助民生实事项目,开展农民工维权服务,办好农民工讨薪维权等法律援助案件。加强与工、青、妇、残等群团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协作,统筹法律援助工作站点的设立,延伸服务触角,打造“法援惠民生”活动品牌。深化涉军法律援助。
41.聚焦优化公证服务。持续推进公证机构标准化建设,拓展“互联网+公证”服务模式,推动公证业务和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大公证行业内部协查和用证部门间数据共享。全面实施公证证明材料清单制、一次性告知制、告知承诺制,深化远程视频公证,推动更多公证服务事项“一网通办”。深入开展公证办理“最多跑一次”“全程网办”,落实公证服务利企便民政策。
42.推进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专业化、品牌化建设,畅通司法鉴定援助“绿色通道”,依法减免受援人鉴定费用,将农村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经济困难群众等作为重点服务对象,提供延时服务、上门服务,着力解决群众涉及司法鉴定的“急难愁盼”问题,为日益增长的多元需求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鉴定服务。
43.建立完善律师调解工作委员会运行体制机制,成立公职律师实训基地并组织实训。持续开展律师行业“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免费法律咨询服务,根据司法厅安排组织同心律师服务团赴涉藏地区开展公益法律服务专项行动。
44.加强法律服务行业职业监管,健全完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负面信息披露公示制度,常态化开展司法鉴定诚信评估、公证质量评价、案卷评查,规范行业执业行为,引导依法诚信规范执业,营造公平正义、风清气正的法律服务环境。
45.巩固“放管服”改革成果,完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办事指南。持续强化“一网通办”,全部达到“线上办理”“最多跑一次”标准,建设群众满意的政务服务窗口。
46.做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广安考区组考工作,深化考务保障协作配合,继续保持组考工作“零失误、零差错、零违纪”工作目标,严格依法受理审查成绩合格人员的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工作,着力选拔培养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律职业人才。
七、坚持稳字当头,全力推进平安广安建设
47.抓好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纪念活动,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起底大排查大化解”专项活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统筹开展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重要节点的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推进乡村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2023年底整体规范化率达80%以上。
48.健全完善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推进广安市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建设。深入开展《四川省行政调解工作暂行办法》宣传工作,推动行政调解工作落地生根。
49.深入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依法及时规范办理信访事项,扎实推进信访问题源头治理,常态化开展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强化信访积案攻坚,着力推动息诉息访。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引导律师等法律服务力量参与扫黑除恶、物业纠纷等领域调解,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争议。
50.充分履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单位责任,发挥市重点人群组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指导基层落实安置帮教对象服务管理措施,组织召开全市重点人群组成员单位会议和安置帮教工作联席会议。
51.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委员会的统筹协调作用,定期召开全体会议或联席会议,加强衔接配合,统一社区矫正执法标准和惩戒尺度。落实四川社区矫正“1+3+5+N”制度规范,开展“业务大培训”“执法大比武”“案件大评查”活动,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开展社区矫正档案规范化管理专项活动,配齐设施设备,完善制度规范,力争第一批社区矫正对象档案移送各地综合档案馆保管。
52.全面排查整治社区矫正风险隐患,常态化开展安全稳定形势分析研判和风险评估,建立重点社区矫正对象台账,严格管控,防止脱管失控和重大案事件发生,确保安全稳定。扎实开展社区矫正“三新”教育活动,探索创新心理矫正工作,建立一批教育基地、公益活动基地和就业基地,做优“一县一品牌”,提升教育帮扶效果。
53.完成“智慧矫正中心”建设年度目标任务,推动邻水县通过司法部验收,华蓥市、岳池县按时完成建设任务、申请验收。推动社区矫正一体化平台和“雪亮”“天网”工程等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加强社区矫正一体化平台、政法跨部门办案平台的使用,在线办理、在线流转,提升社区矫正信息化水平。
八、持续夯实基础,全面加强工作服务保障
54.扎实推进“数字法治智慧司法”建设。聚焦“大平台、大数据、大系统”,加强司法行政大数据建设,着力提升数据治理、共享和分析应用水平。持续提升“数字法治智慧司法”综合平台运行能力,开展信息化应用大提升、技能大比武活动。加强政法跨部门办案平台建设应用,全面推行案件单轨制流转,提升协同办案质效。常态抓好网络安全保障,提升安全防御能力。
55.强化财务装备保障。加快新建司法行政业务用房项目、新办公楼维修改造项目实施进度和搬迁工作,继续加大争取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项目经费、专项业务经费落实力度,保障司法行政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持续推进装备规范管理,严格落实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确保车辆安全规范运行。
56.加强和改进司法行政调研工作。健全完善课题研究制度,加强课题项目的统一规划和归口管理,推进调研成果转化运用。聚焦推进广安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准确把握司法行政工作发展态势,分版块和条线开展专题研究,针对性提出务实管用的对策建议。
57.纵深推进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力争今年成功创建2个省级“枫桥式司法所”,3个以上市级“枫桥式司法所”。认真贯彻《司法所外观及室内标识规范》,实现司法所“建设标准化、外观醒目化、服务便民化”,抓好司法所提能增效。推进司法所队伍能力建设,组织1次全市司法所负责人业务培训,进一步夯实基层法治基础。
九、加强队伍建设,努力锻造司法行政铁军
58.深入贯彻新时代好干部标准,严格执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全覆盖分析研判制度和考核评价体系,切实履行协管职能,加强与县(市、区)党委政府的沟通协调,配强县(市、区)司法局班子。加强干部轮岗交流,认真落实干部轮岗交流相关制度,推动干部交流轮岗常态化制度化。
59.推荐年轻干部参加红色薪火工程,动态调整充实优秀年轻干部人才库,加大优秀年轻干部梯次培养力度。通过轮岗交流,跟班学习,下派锻炼等方式,有计划地把政治素质好、有能力、有责任感的年轻干部放到关键吃劲岗位去磨练,促进年轻干部在实践中成长。
60.持续巩固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省委政法委“忠诚铸魂、铁纪担当”专项活动成果,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完善覆盖全系统全业务的岗位廉政风险分级分类防控体系,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查处违规违纪行为。持续整治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慵懒散浮拖”,锤炼真抓实干的务实作风。
61.持续用好用活选调、遴选等方式,加强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引。统筹做好全市司法助理员招录工作,从队伍入口源头上把好“政治关”。
62.组织开展队伍专业素养调研,强化调研结果运用,按需坚持举办《司法行政讲堂》。健全素能培养体系,聚焦战斗力标准,坚持实战实用实效导向,科学合理实施《2023年度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大力推进专业化训练、实战化教学,努力提升司法行政干部岗位履职能力。坚持“缺什么就练什么、干什么就比什么”原则,启动实施“岗位大练兵、实战大比武、素能大提升”专项计划,开展“业务标兵”评选。
63.严格落实法律服务人员培训培养和职称评定机制,常态化开展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职称评定。
64.持续加强司法行政文化建设。统筹开展各类文体活动,积极参加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文艺汇演和文化作品展,评树一批文化建设“样板单位”,大力弘扬“忠诚、为民、尚法、担当”的司法行政精神,积极营造蓬勃向上的文化氛围。
65.全面落实从优待警举措,进一步落细落实暖警爱警措施,建立健全依法履职免责、容错纠错、履行职务受到侵害保障救济和不实举报澄清等机制,从严落实激励担当、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不断完善激励广大干警担当作为实干创新的配套措施,进一步激励广大干警在新时代有新担当新作为。
66.统筹对内对外宣传,坚持对内凝聚共识、对外树立形象,健全司法行政系统宣传矩阵,加强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做好特色亮点工作宣传,讲好法治广安和广安司法行政故事,营造干事创业氛围,扩大广安司法行政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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