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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机构 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2022-03-24
  • 发布日期 2022-03-24
  • 文号 广市监发〔2022〕34号
  • 有效性 失效

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广安市知识产权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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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园区分局,市局有关科室、直属单位:

现将《2022年广安市知识产权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24日

2022年广安市知识产权工作要点


2022年是“十四五”承上启下之年,也是全面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的关键之年。全市知识产权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省委十一届历次全会、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建设知识产权强市为主线,以实施《广安市“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为主抓手,全面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创造质量、运用效益、服务效能和治理能力,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打造川渝合作示范区奠定坚实基础。

一、推动形成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一)稳步落实知识产权中长期规划及“十四五”规划

1.落实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四川省知识产权强省战略纲要(2021—2035年)》《四川省“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稳步实施《广安市“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建立健全工作落实和保障机制。各县(市、区)、园区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完善落实纲要和规划的配套措施。

责任单位:知识产权科、商广科,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园区分局

(二)深化知识产权合作交流

2.深化广渝、川东北片区知识产权保护合作,联合制定健全重点知识产权保护名录,加强跨区域知识产权联合执法、应急联动和协同处置,依法快速处理高价值知识产权保护名录所涉侵权违法案件。

责任单位:知识产权科、商广科、综合执法支队

3.加强广渝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资源共建共享和合作交流。

责任单位:知识产权科、商广科

(三)深化知识产权试点示范

4.启动新一轮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及试点示范县域和产业园区培育工作。

责任单位:知识产权科,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园区分局

5.实施知识产权强企培育工程,确定一批省级知识产权强企培育企业。积极培育一批省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学校。深化“知识产权保护一件事集成服务”改革。

责任单位:知识产权科、商广科,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园区分局

(四)深入推进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

6.开展地理标志品牌经济培育专项行动。持续推进地理标志服务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并指导规范使用,加强地理标志特色质量指标监督抽查。积极推荐和争取优势地标产品进入“走进天府地标”专题宣传。积极指导地理标志保护成效显著县(市、区)创建省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

责任单位:商广科,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园区分局

(五)提升知识产权工作格局

7.积极争取进入新一轮知识产权局市合作会商试点。

责任单位:知识产权科

8.积极组织参加“地理标志天府峰会”“创新者之夜”四川专利奖颁奖特别节目等大型活动。

责任单位:知识产权科、商广科,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园区分局

(六)推进知识产权治理体系现代化

9.实施营商环境评价知识产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推动知识产权指标评价得分实现明显提升。

责任单位:知识产权科、商广科

10.持续推进知识产权“腾飞工程”“富农工程”“春风行动”等工作。探索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示范试点、社会满意度调查、水平评估等工作。

责任单位:知识产权科、商广科,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园区分局

二、推动知识产权高价值创造

(七)健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政策

11.推动出台《广安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关于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等政策文件,加大政策激励支持创新工作力度。

责任单位:知识产权科

(八)深入实施商标品牌培育工程

12.开展商标品牌培育专项行动。围绕重点特色产业,着力培育一批知名度高、发展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商标品牌。引导企业开展品牌推广活动,提升商标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责任单位:商广科

(九)深入实施专利质量提升工程。

13.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专项行动。积极争取和培育高价值专利育成中心。会同相关部门建立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机制。做好2021年度四川专利奖申报工作。

责任单位:知识产权科

三、推动知识产权高标准保护

(十)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14.建立完善行政裁决告知、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等制度。落实《商标一般违法案件判断标准》等制度。积极探索完善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模式,开展企业示范创建和评选工作。

责任单位:知识产权科、商广科、竞争科,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园区分局

(十一)持续开展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专项行动

15.加大对绿色低碳产业、食品药品、医疗卫生、电子商务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对驰名商标、集证商标、官方标志、特殊标志,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商标专用权保护,开展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标志、成都第31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等活动特殊标志保护工作。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支队,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园区分局

(十二)严厉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和商标恶意抢注、商标囤积等行为

16.持续开展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整治行动。依法查处商标恶意抢注、商标囤积等违法行为。推动市场服务机构分类分级管理,开展专利代理信用评价管理试点工作,加大“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力度。

责任单位:知识产权科、商广科、综合执法支队,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园区分局

(十三)开展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试点建设

17.推进行政裁决试点建设,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畅通案件受理渠道、创新工作方式、加强能力建设,提升全市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能力。

责任单位:知识产权科

(十四)强化知识产权跨区域保护

18.推进与毗渝地区知识产权同城化发展工作,深化广渝、川东北片区等知识产权保护协作。高质量督办和指导各县(市、区)办理转办、交办的知识产权案件。

责任单位:知识产权科、商广科、综合执法支队

(十五)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平台和体系建设

19.建好各级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组织,规范工作运行,推动开展知识产权纠纷在线诉调对接试点工作。

责任单位:知识产权科、商广科

四、推动知识产权高效益运用

(十六)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行动和专利导航工程

20.推动专利许可转让和转化实施。全面推进和落实好专利开放许可相关工作。鼓励在我市重点优势产业、行业开展专利导航。

责任单位:知识产权科,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园区分局

(十七)推进知识产权市场化运营

21.加强高校和科研院所协同创新,持续推动职务科技成果权益改革。加强知识产权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

责任单位:知识产权科

(十八)大力发展知识产权金融

22.深入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活动。完成专利商标质押融资2700万元以上。

责任单位:知识产权科、商广科,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园区分局

五、推动知识产权高品质服务

(十九)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

23.健全公共服务机构平台。抓好四川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广安)分平台建设。积极争取建设省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

责任单位:知识产权科

(二十)健全商标服务体系

24.抓好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广安受理窗口建设,提升商标业务服务水平。

责任单位:商广科

25.有序推进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构建服务市场主体、服务基层、服务经济发展的综合型商标品牌指导站。充分发挥公益性窗口作用,依法开展商标注册指导。依托专业机构、高校院所、园区探索建设商标品牌指导站,构建多层次结构,覆盖面较广的商标服务体系。

责任单位:商广科

(二十一)开展知识产权特色服务活动

26.加强对上衔接,争取省局知识产权党员专家服务团及博士服务团活动在广安开展。

责任单位:知识产权科、商广科

六、夯实知识产权工作本底

(二十二)加强专业能力建设

27.积极争取增加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编制,充实专业人才,配强工作力量。

责任单位:人事科、知识产权科

28.加大对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指导和支持,着力引进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入驻,优化产业化服务体系。加强专业人才发掘,进一步充实广安市知识产权专家人才库。

责任单位:知识产权科、商广科

29.举办专题培训班,开展知识产权系统业务轮训以及工作交流、学习观摩等活动,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

责任单位:知识产权科、商广科

(二十三)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建设

30.加强知识产权宣传普及,高质量开展知识产权“五进”活动,办好“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知识产权宣传活动周活动,公开发布广安市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和指导案例。

责任单位:知识产权科、商广科、综合执法支队

31.积极指导和支持四川省知识产权干部培训(小平干部学院)基地建设。

责任单位:知识产权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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