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广安经开区社会事务局,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支队:
现将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卫生健康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川卫规〔2023〕7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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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广安经开区社会事务局,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支队:
现将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卫生健康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川卫规〔2023〕7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