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经信部门,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
根据《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亩均论英雄”产业园区规上工业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川经信办函〔2023〕345号)工作安排部署,我局组织各县(市、区)开展了产业园区规上工业企业效益评价工作,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评价结果,现将A类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广安市“亩均论英雄”产业园区规上工业企业效益评价(2023年)A类企业名单
广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2月1日
相关附件: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