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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成文日期 2024-04-19
  • 发布日期 2024-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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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开通川渝免证办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19 17:05 来源: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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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管理部:

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完成2023年川渝免证办有关事项落地推进的通知》(川建金管〔2023〕44号)要求,中心已完成川渝免证办相关程序开发和接口对接,达到正常使用标准并正式上线,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适用事项

本次川渝免证办主要适用以下四个服务事项:

(一)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免结婚证、离婚证纸质材料);

(二)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免结婚证纸质材料);

(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免结婚证纸质材料);

(四)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免结婚证、离婚证纸质材料)。

二、适用对象

四川省可查询对象:申请人婚姻登记在2010(含)年之后并且婚姻登记地在四川省境内,不存在法院判决等情况的。

重庆市可查询对象:2022年7月1日婚姻信息申报功能上线后,婚姻信息成功申报且未发生变更的,无须提供婚姻证明材料(暂未开通)。“单身声明”不属免证范围。

三、办理形式

(一)线上办理(手机公积金APP)。手机公积金APP办理上述四类服务事项时,APP界面提示川渝免证办适用对象,缴存职工选择川渝免证办后,页面反显配偶信息,如配偶信息正确,缴存职工可不上传婚姻证明材料。如配偶信息不正确,缴存职工应输入正确配偶信息并上传婚姻证明材料。服务事项推送至业务前台后,审核页面的“职工确认信息是否一致”字段如为“是”,则不再核查婚姻证明材料,审核人员点击“结婚信息查询结果”查询婚姻信息并打印,同时在该事项审批单上签“川渝免证办”字样。如为“否”,则应核查婚姻证明材料。

(二)线下办理(包括川渝代收代办)。缴存职工办理上述四类服务事项时,前台工作人员告知缴存职工川渝免证办适用对象,是否选择川渝免证办。缴存职工选择川渝免证办后,前台工作人员登录管理系统(http://192.168.10.120:8080/ywgl-web/ywgllogin),依次选择:查询-互联互通-川渝免证办-四川省婚姻证照信息结婚证/离婚证查询,录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点击“发起交易”后,再次点击“查询”完成婚姻婚姻查询。如缴存职工确认婚姻信息,则打印查询的婚姻信息并签“川渝免证办”字样,不再要求职工提供婚姻证明材料。否则应提供婚姻证明材料。

四、工作要求

各科管理部要高度重视川渝免证办工作的推进和落实,严格按照适用范围和业务流程执行川渝免证办相关要求,对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收集,并及时反馈至贷信科。贷信科要组织运维公司加强对川渝免证办涉及平台、接口的维护,对各管理部使用中反馈的问题要及时分析处理,不断优化信息共享,确保川渝免证办能用、好用。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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