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区发展改革局:
你局《关于核定广安市广安区景山学校收费标准的请示》(广区发改价格〔2024〕1号)收悉。结合前期相关成本监审结论,综合考虑撤走公办在编支教教师后需要补充一定规模的师资力量,为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维护好学生、学生家长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四川省政府定价目录(2021年版)》等规定,经研究,同意广安市广安区景山学校教育收费暂按原标准执行。即每生每学年学费最高限为:
小学年级不超过12000元,初中年级不超过13600元,高中年级不超过15600元;住宿费每生每学年不超过1400元。请你局严格监督执行。
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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