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广安经开区医保经办机构,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各公立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优化医疗服务价格结构,促进医疗新技术及时进入临床应用,满足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广安市医疗保障局按程序完成广安市2024年第2批新开展医疗服务项目定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年第2批新开展医疗服务价格项目36项(详见附件)。新开展的项目中,有综合医疗服务类8项、临床各系统诊疗类21项(其中,辅助生殖类14项)、手术治疗类2项、中医(民族医)类2项、其他类3项。
二、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在医疗机构具备相关资质的情况下,要严格按项目要素和价格政策执行。
三、本通知中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适用于全市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非公立医疗机构按有关政策执行。
四、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要按照公布的项目及时调整医保结算系统涉及的支付限价,做好医保平台内的项目信息维护工作;各地医保部门要及时组织各医疗机构按照通知要求进行对码和价格调整,严禁串换编码和不按价格标准收费。
五、本通知自2025年5月30日执行,凡以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执行期间如国家和省有新规出台,从其规定。
附件:广安市2024年第2批新开展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明细表.doc
广安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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