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7日,《关于进一步强化散装汽油购销安全管理切实提升监管效能的通知》(广公指发〔2022〕264号,简称《通知》)以广安市公安局、广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广安市应急管理局、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文的方式印发,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推进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开展全国成品油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贯彻落实省公安厅、省委省政府关于散装汽油购销安全监管的系列部署要求,严防不法分子利用购买的散装汽油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特制定本《通知》。
二、制定过程
2022年,省公安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散装汽油购销安全管理切实提升监管效能的通知》(川公经文保〔2022〕25号)。经对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参照上级通知,牵头草拟出《通知》初稿,充分征求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意见后形成《通知》审议稿,经审定后,以联合发文的方式印发至各县(市、区)、经开区,市级相关部门。
三、主要内容
《通知》共分四部分。
一是明确职能职责。明确各地公安、经信、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加强指导、严格监管,督促成品油销售企业切实加强经营管理,全面建立、严格落实散装汽油购销实名登记制度,合力提升监管效能。
二是落实主体责任。督促销售企业和加油站(点)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开展散装汽油销售业务,落实实名制登记制度,在物防、技防、人防等方面做了总体要求。
三是具体工作要求。从广泛宣传、打非治违、联合监管、完善机制、信息报送五个方面作具体工作要求。
四是适用法律法规。为依法严厉打击不法分子利用购买散装汽油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取缔无证无照的加油站和非法散装零售汽油的店铺、窝点,列举了公安机关、经信部门、市场监管、应急部门适用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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