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精神,根据民政厅等12个部门《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意见》(川民发〔2018〕38号)、《四川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十三五”规划》(川组通〔2017〕3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就我市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提出实施意见。
二、起草过程
根据省厅相关文件规定,市民政局牵头草拟了《广安市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和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并按照程序征求了市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11个部门意见,开展了合法性审查等,于2018年11月印发《广安市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和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意见》。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包括4个方面内容。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科学人才观为指导,切实吸引和稳定广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长期投身于专业化的社会治理与服务,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包括坚持按需设岗、以岗定薪,坚持分类推进、重点突破,坚持稳定一线、保障基层。
(三)实施内容。一是加快推进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设置。包括明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职责、明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设置的范围、明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设置的方式、明确基层社会工作人员配备要求、明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的等级划分、明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聘用(任)要求。二是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激励措施。包括合理确定社会工作专业岗位的薪酬待遇、提高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地位、加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表彰奖励力度、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激励方式、加强社会工作服务成果保护与转化。
(四)保障措施。包括强化组织领导、强化资金投入、强化考核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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