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准确理解,现将《广安市绿色制造体系评价暂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绿色制造是将绿色理念与产品设计、制造、工艺、技术和系统深度融合而形成的现代化制造模式,目的是减少资源和能源消耗,并使企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协调优化,已成为全球制造业发展共识,也是制造技术发展的必然趋势。为进一步规范和大力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确保高质量完成我市“十四五”绿色制造体系创建目标任务,研究制定《办法》是加快建设我市绿色制造体系工作所需,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二、制定政策的必要性
工信部《关于印发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完善绿色制造体系,深入推进清洁生产,打造绿色低碳工厂、绿色低碳工业园区、绿色低碳供应链,通过典型示范带动生产模式绿色转型。《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的通知》明确:强化绿色制造标杆引领,围绕重点行业和重要领域,持续推进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和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建设,遴选发布绿色制造名单,鼓励地方、行业创建本区域、本行业的绿色制造标杆企业名单,《办法》的制定是贯彻落实绿色发展有关规定的具体举措,加大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推进力度,有助于积极引导企业实施和推行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引领社会绿色低碳消费。
三、相关激励政策
广安市绿色工厂和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作为省级及以上绿色制造名单推荐的前置条件。每年将授予年度培育名单市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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