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安市公安局《部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的政策解读广安市公安局《部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关于广安市公安局《部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的政策解读》(以下简称《裁量基准》)于2025年5月27日广安市公安局5月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7月3日印发并施行。现对相关政策作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规范全市公安机关依法、合理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切实保障行政处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四川省行政裁量权基准管理规定》,参考借鉴重庆市公安局和渝北区分局等地有关裁量基准,结合本地公安行政执法实际,制定本《裁量基准》。
二、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四川省行政裁量权基准管理规定》等。
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等。
三、主要内容
《裁量基准》共分为两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则”,共18条。主要包括处罚裁量权的适用范围、一般适用规则等内容。为一线办案民警行使处罚裁量权提供了基本遵循和一般标准。
第二部分为“具体裁量基准”,共175条。以表格形式清晰罗列每一项处罚事项的“违法行为”“违法依据”“处罚依据”“违法情节”“适用条件”“裁量阶次”以及“具体标准”,精细化分割处罚事项的具体裁量内容,确保办案民警在执法过程中便捷明晰、迅速精准地锁定案件适用的裁量阶次和标准,突出了《裁量基准》的实效性和操作性。
相关附件: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