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2021年,我市出台《广安市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的实施方案》,通过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长期使用权或转化收益权,解决了科研人员“不愿转”的问题。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两年多以来,改革工作稳步推进,初见成效,全市4家改革单位都制定了赋权管理制度。
在改革过程中,各级管理干部担心定价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完成分割确权的科技成果卡在了定价环节。2024年1月12日,四川省科学技术厅等10部门印发《关于全面深化职务科技成果权属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川科规〔2024〕1号),充分赋予科研单位科技成果管理自主权,通过建立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制度,解决“不敢转”的问题,进一步促进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为贯彻落实(川科规〔2024〕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激发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积极性、主动性,市科技局等部门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深化职务科技成果权属制度改革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在全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科研单位进一步深化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制度,开展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
二、起草过程
在省上政策支撑的基础上,市科技局参考了陕西、上海等地的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政策和省内外科研单位职务科技成果权属制度改革案例,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工作方案》初稿。书面征求市级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管委会意见,并通过市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分别向市委常委和市政府分管领导征求了意见建议。按照程序开展了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市科技局对各方意见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充分采纳,修订完善形成《工作方案》。
三、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共3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明确了进一步深化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制度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第二部分为主要任务。包括建立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制度、鼓励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用于科技成果转化、建立专业高效的科技成果运营机制、加强技术转移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国有企业成果转化激励、加大科技金融支持等6个方面的任务。
第三部分为保障措施。提出了加强组织实施、强化监测评估、激励担当作为、及时宣传推广等4项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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