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广安经开区住建交通局、川渝高竹新区建设和市政管理局,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高级工程师推荐初审工作,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建设工程高级工程师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川建人教发〔2024〕167号)精神,现就我市2024年建设工程高级工程师评审资料报送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引导。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宣传,及时将有关精神传达到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并引导其积极申报。市直属事业单位由其行业主管部门进行传达和通知;其余企事业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传达和通知。
二、加强对接,畅通申报渠道。根据我市职称评审工作要求,市外取得的中级职称需经工作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认后才能申报。持有重庆市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职称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参照《关于川渝职称互认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人社职称〔2021〕13号),可持原证书申报。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主动与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沟通协调,尽量为申报人员提供便捷通道。
三、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甄别。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四川省建设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建行规〔2023〕3号)和川建人教发〔2024〕167号文件规定,对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个人信息、思想政治表现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避免因审核甄别不细致、不严谨、不认真,造成工作被动和不良影响。论文需在知网、万方和维普数据库三个平台均进行查重检测,并在系统中同步提交查重检测报告。
四、把握节点,按时按质上报。按程序,个人网上申报资料需我局审核后再提交市人社局,市人社局初次审核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2日24时,请各申报人员及各县(市、区)住建、人社部门自行计算好时间,尽早提交资料为我局审核预留时间,避免因时间来不及错过本次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的报送,各县(市、区)按属地原则收集汇总复审通过人员,由所在地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报送;市直相关单位由本单位直接汇总报送,具体报送时间将在微信群通知。为做好本次高级职称申报工作,请各县(市、区)住建、人社部门具体经办人员和拟参加2024年度建设工程高级工程师申报评审的单位及个人扫描以下二维码加入“广安2024年度建设工程高级职称申报”微信群(附件2),如有新的要求我们将第一时间通知。(联系电话:0826—2321369,2360196)
附件:1.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建设工程高级工程师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川建人教发〔2024〕167号)
2.“广安2024年度建设工程高级职称申报”微信二维码
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11日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建设工程高级工程师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川建人教发〔2024〕167号).pdf
相关附件: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