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广安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广市文旅发〔2021〕73号)文件的管理对象?
答:承担广安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责任,在特定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并在一定区域内有较大影响,经广安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认定的传承人。
问:《广安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广市文旅发〔2021〕73号)出台依据?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参照《四川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市(州)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可以参照本办法,制定本行政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与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
问:《广安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广市文旅发〔2021〕73号)提出的支持市级代表性传承人主要举措有哪些?
答:根据需要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提供必要的传承场所,提供必要的经费资助其开展授徒、传艺、交流等活动,指导、支持其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记录、整理、建档、研究、出版、展览展示展演等活动,支持其参加学习、培训,支持其参与社会公益性活动,支持其开展传承、传播等活动。
相关附件: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