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广安市山洪地质灾害避险搬迁专项规划(2023—2027年)》适用范围?
答:适用于全市受山洪地质灾害威胁的村(居)民。
问:怎样才能满足山洪避险搬迁的条件?
答:搬迁对象指满足地质灾害治理难度大或治理费效比高、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受损且修复困难、处于断裂带附近3项条件之一的受威胁村(居)民。
问:山洪地灾避险搬迁分几步走?前期、中期、后期分别达到什么目标?
答:山洪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分两步走。第一阶段(2023—2025年)搬迁“应搬”对象982户;第二阶段(2026—2027年)搬迁“愿搬”对象82户。
问:避险搬迁后怎么来保障搬迁对象的“可持续发展”生活?
答:结合迁入区已有产业和发展规划,支持有条件的城镇大型安置区新建、改建、扩建一批配套产业园区、集贸市场等,引导临近产业园区的大型安置区配套建设社区工厂、商贸流通站点、休闲商业街区等,指导农村集中安置区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种养、农产品加工、特色手工业、电子商务、乡村旅游等产业,鼓励搬迁群众结合自身优势特长,围绕家政服务、餐饮服务、社区便利服务、农产品组装加工、现代物流等领域开展创业,拓宽群众多元化就业增收渠道,持续夯实产业富民基础,彻底解决搬迁群众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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