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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发布机构 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2024-05-17
  • 发布日期 2024-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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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性

关于《广安市山洪地质灾害避险搬迁专项规划(2023—2027年)》的政策问答

发布日期:2024-05-17 11:07 来源: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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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广安市山洪地质灾害避险搬迁专项规划(2023—2027年)》适用范围?

答:适用于全市受山洪地质灾害威胁的村(居)民。

问:怎样才能满足山洪避险搬迁的条件?

答:搬迁对象指满足地质灾害治理难度大或治理费效比高、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受损且修复困难、处于断裂带附近3项条件之一的受威胁村(居)民。

问:山洪地灾避险搬迁分几步走?前期、中期、后期分别达到什么目标?

答:山洪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分两步走。第一阶段(2023—2025年)搬迁“应搬”对象982户;第二阶段(2026—2027年)搬迁“愿搬”对象82户。

问:避险搬迁后怎么来保障搬迁对象的“可持续发展”生活?

答:结合迁入区已有产业和发展规划,支持有条件的城镇大型安置区新建、改建、扩建一批配套产业园区、集贸市场等,引导临近产业园区的大型安置区配套建设社区工厂、商贸流通站点、休闲商业街区等,指导农村集中安置区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种养、农产品加工、特色手工业、电子商务、乡村旅游等产业,鼓励搬迁群众结合自身优势特长,围绕家政服务、餐饮服务、社区便利服务、农产品组装加工、现代物流等领域开展创业,拓宽群众多元化就业增收渠道,持续夯实产业富民基础,彻底解决搬迁群众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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