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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布机构 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2024-05-21
  • 发布日期 2024-05-29
  • 文号
  • 有效性

关于《广安市城市燃气管道“带病运行”问题专项治理方案》的政策问答

发布日期:2024-05-29 12:22 来源: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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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此次专项治理范围是什么

答:范围为城市内城市燃气输配管道、长距离输气管道、工业企业燃气管道(即:不通过城市门站供气的或燃气作为工业生产原料使用的管道)三类管道

问:对于运行年限接近但不足20年的燃气管道,是否需要治理

答:运行年限不足20年,存在安全隐患,经评估无法通过落实管控措施保障安全的钢质管道、聚乙烯(PE)管道、立管(含引入管、水平干管),需要进行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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