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宁晓波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渠江、嘉陵江等重点流域综合治理的建议》(第178号提案)收悉,市生态环境局非常重视,就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并与市水务局、市公安局等单位多次协商。现答复如下:
一、流域水环境质量情况
渠江流域在我市境内共有134km,流域面积1030km2,主要支流有西溪河、肖溪河、龙滩河、芦溪河、龙洞河、新民河、罗渡河、临溪河、清溪河等;嘉陵江干流在我市境内共有117公里,流域面积1815.6km2,其中武胜段长117km,境内面积966km2,岳池段长18.6km,境内面积849.6km2,主要支流有长滩寺河、酉溪河、吉安河、兴隆河、清溪河(阙家河)、三溪河、复兴河、走马河、双星河等。嘉陵江、渠江干流断面水质一直稳定保持Ⅱ类,水环境质量持续稳定。
二、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做法
近年来,市生态环境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各项决策部署,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全力打好碧水保卫战。
(一)深化思想认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立了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区市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年度考核;市人大制定《广安市城乡污水处理条例》、《广安市集中式饮用水安全管理条例》;各级各部门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推动各项工作有效开展,促进了环境质量根本好转。
(二)明确目标任务。一是科学编制“一河(湖)一策”。聘请专业机构科学编制《广安市渠江“一河(湖)一策”管理保护方案(2021—2025年)》《广安市嘉陵江“一河(湖)一策”管理保护方案(2021—2025年)》,方案以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为总目标,以保护水资源、管护水域岸线、防治水污染、治理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以治理和管控为手段,为渠江、嘉陵江流域治理工作奠定基础、提供依据。二是科学制定工作清单。结合渠江、嘉陵江实际,围绕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执法监督六大任务,制定了《渠江广安段2021年河长制工作清单》《嘉陵江广安段2021年河长制工作清单》,共梳理出65个具体问题,逐项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建立台账,销号管理。
(三)突出工作重点。一是持续开展“用双脚丈量河流”行动。开展了中小流域水环境污染排查整治工作,重点排查嘉陵江及其支流,深入分析研判水环境问题隐患,按照“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明确责任、目标,要求相关单位限期整改销号。共排查整治污染源300余处,建立问题台账44个。适时开展“回头看”,对已整改问题逐一核查,以“发点球”的形式交办县级河长,即行即改,不断巩固污染源整治成果。二是积极开展城乡生活污水治理。加快推进渠江、嘉陵江沿线污水处理厂(站)扩容建设项目,累计建成城乡污水处理厂(站)202座,实现了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持续推动污水处理厂(站)提档升级,提标改造污水处理厂站14个,运行率达到运行率91.5%,达标率达到96.7%。三是加大船舶、码头整治查处力度。全面巡查客、货运输船舶、河岸码头的污水处理设施、油污处理设备安装情况,通过查询台账、转移记录、船员谈话等方式,要求完善设施设备,严格按照规定流程处理污水和油污等生产生活废水,防止安全事故发生。截至目前,共查处“三无”船舶15艘,并完成三无船舶拆除工作。四是积极开展“清四乱”行动。抓好“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工作,对嘉陵江砂石加工点进行排查整治,重拳打击涉水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执法检查17次,下达违法行为通知书10份,限期整改通知书2份。
(四)完善工作机制。紧紧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改善环境质量目标,建立部门共同参与、协作配合、高效运转的联合协作机制。一是强化风险防控。与重庆渝北区、合川区、长寿区、垫江县签订生态共建环保共治合作协议,与重庆合川区开展嘉陵江交界水域联合巡查5次,共同应对和处置流域突发环境事件。高水平承办“天府行动—2020年嘉陵江川渝跨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合演练”,配合南充、达州等地稳妥处置渠江、嘉陵江流域跨区域环境突发事件,进一步提高饮用水安全应急处置能力,省生态环境事件指挥部给予高度肯定并致信感谢。二是完善生态补偿。修订完善《广安市水环境生态补偿办法》,将渠江、嘉陵江的重点小流域长滩寺河、芦溪河、西溪河纳入生态补偿重要内容,每月对生态补偿考核断面开展监测,同时根据监测结果按月核算补偿金额并通报相关单位,有力调动了流域上下游主动治污的积极性,形成了共治合力。2020年,全市共支付690.35万元。三是开展联合执法。市生态环境、水务、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建立案件处置会商、案件移送、执法联动等机制,重点围绕渠江、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长江“十年禁渔”等开展专项执法行动。2020年以来,全市共办理涉水刑事案件80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15人,移送起诉63件107人;查获并移交农业农村部门行政案件108件,行政处罚131人;破获公安部督办案件3件。成功破获“吴功洪等人非法采矿案”,一举打掉长期盘踞在武胜县烈面镇嘉陵江流域,以吴功洪为首的盗采沙石团伙,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3人,现场查扣涉案船只6艘,涉案金额100余万元。
三、下步工作打算
针对您提出的意见建议,我们将在下一步工作中认真研究对策措施,不断改善工作方法,增添工作举措,整治环境问题,推进流域环境质量改善。
(一)深化“用双脚丈量河流”行动。认真落实基层河长湖长巡河巡湖制度,加强场镇生活污水、生活垃圾、规模养殖场、屠宰场、农家乐、工业企业等排污口监管,防止畜禽养殖场偷排、肥水养鱼、网箱养鱼等违法行为死灰复燃;按照“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和流域“一河一图”统筹各项工作,继续排查污染源,建立污染源清单,对照“四张清单”进行查漏补缺,做到“有的放矢”,坚决杜绝“虚假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等问题,确保圆满完成流域年度目标任务。
(二)重点治理环境污染突出问题。一是加强对规模养殖场、屠宰场、农家乐、工业企业等排污口监管,实现所有排污口达标排放,防止反弹。对未能达标排放的排污口依法关停。二是以开展河湖“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和污水“四排”(偷排、直排、乱排、混排)专项排查行为为突破口,对各种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三是加强场镇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垃圾收运系统的管理,建立垃圾收运体系和河面保洁体系。巩固取缔水体网箱养鱼成果,大力整治炸鱼、电鱼、迷魂阵捕鱼等乱象,同时加大河道保洁力度,做好常态化水面漂浮物打捞保洁。四是督促重点风险单位做好应急预案,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增强应急事件处理能力。五是调整农村产业结构,改进生产方式,鼓励农民实施秸秆还田,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实行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推广“猪—沼—果”能源生态模式,实现区域内沼液综合利用全覆盖。
(三)切实提高流域水体修复能力。坚持“预防为主、生态优先、保护优先”的原则,加强水源涵养、湿地保护建设,确保水质良好。注重科学经营,科学编制并严格执行水源涵养林总体规划,合理配置森林资源,增强水涵养能力,有效调节流量、改善水质。抓好小流域治理,坚决杜绝人为破坏湿地行为,推进退耕还湿和人工湿地建设,扩大水域范围,逐步恢复沼泽、沟系的自然生态,提升自我净化能力。
(四)持续巩固执法力度。加强与部门的沟通衔接,互通信息,联勤联动,积极开展渠江、嘉陵江流域联合执法,加深执法交流配合,积极构建执法监管工作格局,确保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工作落地落实;加强与检法机关的协调,破解法律适用认识不一,证据收集不规范、执法尺度不统一等难题,确保处罚不漏一人,实现只要违法犯罪就要受到处罚的目的。
(六)加强水环境综合治理宣传工作。切实利用“3.22”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6.5”世界环境日等时间节点,采取流动宣传车、LED屏、集中宣传点、宣传横幅及岩标、标语等多种方式,向广大群众开展河道环保宣传,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介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公众对流域保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广泛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社会关注河湖、参与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
尊敬的宁晓波代表,再次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和大力支持!我们将与相关部门一道,切实履职尽责,强化问题排查,大力开展水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努力实现渠江、嘉陵江流域“水清、岸美、河畅、景美”目标。
广安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6月28日
(联系人:唐雪;联系电话:2329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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