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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发布机构 广安市公安局
  • 成文日期 2021-07-01
  • 发布日期 2021-07-01
  • 文号
  • 有效性 有效

广安市公安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七次会议第175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1-07-01 11:05 来源:广安市公安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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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皓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及管理的建议》(第175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广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年),市公安局牵头,原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交投集团密切配合,组织编制了《广安主城区停车场工程专项规划》,科学布局停车场,缓解停车矛盾,并于20177月获市政府批准。该规划共设置停车场(公交车、货车等专业运输车辆除外)25个、停车位21014个、路内停车位7000个、货车停车场4个、停车位909个、公交车停车场7个、停车位956个、环卫车辆停车场2个、停车位310个。根据专项规划要求,从2016年开始,广安交投集团利用城市停车场专项债券资金开工建设主城区部分停车场,目前已建成市民广场和耍街3处地下停车场,共计951个停车位。改造广宁路、兴安街、玉兔路、凌云路周边道路等,增加路内停车位2300余个。同时,积极推动新建小区停车位规划,新建住宅小区严格按照《广安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内容进行审核。户均计容建筑面积≥200平方米,停车位指标为1.2个车位/100平方米;户均计容建筑面积<200平方米,停车位指标为1.0个车位/100平方米,以确保停车位满足居民需求。

二、我市住建部门抓住省市基础设施补短板等政策机遇,通过配建公共地下停车场、路面立体停车场、路外停车场改建等措施增加停车泊位,已新建公共地下停车场4座共计452个车位,改建路外停车场5处共计317个车位,施划路内停车位约1.3万个。按照市政府下达的基建计划,即将启动西溪、平安、中桥3个片区道路及管网综合整治工程。同时,相关部门正积极探索一次性建设人行道停车位的工作机制,即由交投集团结合现场情况提出停车位改造需求,经交警部门审核后,纳入道路建设总体设计,建设完成交付使用。后期由交投集团收取停车费,并负责停车区域日常维护及管理。

三、积极探索小区地下停车场对外开放模式,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协调市发展改革委进一步优化地面地下停车收费标准,引导社会车辆停放地下停车场,既可以充分利用已建成的地下停车设施,增加小区公共收入,又可以缓解道路临时停车难的问题,提升路面通行能力,规范路面停车秩序。

四、我局交警支队在对车辆停放管理工作中,一是加强临时停车位的规划。设置如厕、货运、接送人员、出租车等专用临时停车位,并与市商务局协调选定城北龙马商业广场(龙飞路、龙腾路)、城南河堰路、环溪一路等3个商业密集区路段作为试点,允许车辆在不影响其他车辆通行和不妨碍消防通道的情况下,在中午和晚上就餐时间停放,在环溪一巷、玉兔路实行21-次日7时允许机动车停放,近期在龙飞路、龙腾路、环溪一路、河堰路也将实行12-15时、18-21时允许机动车停放。二是坚持人性化管理。在对严重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妨碍消防通道的乱停乱放现象进行严厉查处的同时,对不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不妨碍消防通道的乱停乱放现象,多采取提醒告知、劝导纠正为主,以柔性执法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真诚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理解、关心和支持。

广安市公安局

202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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