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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发布机构 广安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2021-10-27
  • 发布日期 2021-10-27
  • 文号 广市农函〔2021〕445号
  • 有效性 有效

广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193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1-10-27 15:55 来源:广安市农业农村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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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明轩、周立伟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切实做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广安市境内有关工作的建议》(第193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广安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位推动,分管负责同志督促落实,统筹制定工作推进方案,落实工作举措,协调各方力量,扎实推进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全市1041艘渔船、1790名渔民全部退捕上岸20209月底已基本实现长江禁捕退捕“四清四无”,接受了农业农村部水生生物保护区执法检查、省政府禁捕退捕调研指导、国务院禁捕退捕巡视巡查和省政府绩效考核,广安禁捕退捕工作得到了充分肯定。2021年以来,根据中央、省里的部署要求,印发《广安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四清四无”回头看专项行动方案》成立专项行动指挥部,认真开展长江禁捕“四清四无”回头看专项行动,抓抓细各项工作,持续巩固清船、清网、清江、清湖、无捕捞渔船、无捕捞网具、无捕捞渔民、无捕捞生产的“四清四无”良好态势,确保长江“十年禁渔”开好局、起好步、管得住。长江禁捕“四清四无”回头看”工作,623接受了农业农村部、公安部组成的国家调研核查组禁捕退捕工作核查。

一、关于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禁渔氛围

发放《致全市公安民辅警坚决不食野生鱼倡议书》《长江禁捕打非断链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致广安市民和经营户的一封信》《长江禁捕退捕宣传口号》,发布禁渔通告,推送禁捕公益短信,在码头、公路旁、重点水域、餐饮场所设立禁捕标语标牌,利用门户网站、“两微一端”公众平台,讲好长江禁捕退捕故事,倡导拒食长江野生鱼类,营造“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的良好氛围。开展增殖放流宣传活动。开展退捕渔民法律法规宣传,入户走访956户、1190人,涉渔重点场所108家,悬挂横幅标语89副,发放宣传单17380份。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报道打击涉渔违法犯罪典型事件与案例60余个。其中,广安日报57日、526日分别以《联合执法、科技助力、群防群治——破解禁渔期执法难》《以案说法——非法捕捞水产品难逃刑事责任》,对广安长江禁捕退捕有关工作进行报道宣传。

二、关于严格执法打击违反禁渔规定的行为

努力提升长江禁捕监管能力。印发了《广安市关于加强长江流域渔政执法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广安市2021年长江禁捕工作意见》等指导文件,市农业农村局设立农业综合执法监督科,各县(市、区)按照“六有”标准,整合设立农业综合执法机构,核定农业综合执法编制169名,安排渔政执法人员23人,配备渔政执法船舶10艘,无人机2架。正在规划建设沿江渔政智能电子监控系统5个,计划总投资1328万元,建成后有效监管水域岸线长度可达335公里。武胜县率先在全市建成渔政智能化监管系统,有效提升渔政执法能力。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了《广安市组建长江流域渔政协助巡护队伍工作实施方案》,目前各县(市、区)渔政协助巡护队伍方案,已报县级人民政府审定(华蓥市已研究通过)全市渔政协助巡护队伍拟招聘渔政协助巡护人员272人。强化长江禁捕网格化管理全市2021年第一次总河长会议将长江禁捕工作纳入市河湖长制年度重点工作及年度河长制湖长制考核内容进行安排部署。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河长制办转发《农业农村部、水利部关于建立完善长江流域禁捕水域网格化管理体系的通知》,将禁捕水域网格化纳入各地河湖长制管理。目前,全市分别设立市、县、乡、村四级河长湖长14名、112名、570名、1425名、河湖警长344名、河湖检察长54名,增设民间河长158名、记者河长3名,保洁员、巡河员、护河员3405名。

切实加强联动监管执法。制定出台《广安市“中国渔政亮剑2021”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方案》《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全市公安机关开展涉渔“百日走访活动”工作方案》,开展打击非法捕捞和打击交易非法捕捞渔获物两个“打非”专项行动,全力推进日常检查和联合执法,严格落实“禁渔令”,依法打击偷捕现象,坚决斩断非法利益链条,切实加强对捕捞、运输、销售、餐饮等环节的联动监管,巩固禁捕成果。今年以来,在渔政执法方面:执法行动出动执法人员1387人次、执法车辆329辆次、执法船艇182艘次,开展水上巡查里程6836公里、检查水产品销售经营点856个次、检查渔具生产经营点356个次,清理整治取缔涉渔“三无”船舶7艘、清理违规网具362张顶,查办涉渔“三无”船舶非法捕捞案件4件、查办“电、毒、炸”非法捕捞案件12件、查办生产性垂钓作业案件31件、查办非法渔具生产销售类案件8件,查获涉案船舶4艘、查获“电、毒、炸”鱼工具12台套、查获涉案人员54人,司法移送案件5件、司法移送人员7人。在刑事司法方面:全市立非法捕捞水产品案54件,破案53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71人,移送起诉31件、48人,破获公安厅督办案件1件。在市场监管方面:出动执法人员5779人次,检查水产制品生产企业、加工小作坊22家次,检查农贸市场1404个次,检查商超2580个次,检查餐饮单位4892个次,检查电商平台72个次,对电商平台开展行政指导11个次,立案查处案件133件,结案131件,查处万元以上案件5件,罚没款共计20.46万元,移送司法机关立案9件。全市多次开展长江禁捕子夜巡查执法行动,324日晚上10点至25日凌晨2点,由市政府分管联系副秘书长带领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水务局等部门有关执法人员,开展渠江广安城区至大龙段长江禁捕夜间执法巡查。

三、关于强化协作共同维护良好禁渔环境

强化长江禁捕区域合作。抢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机遇,深入学习重庆市长江禁捕沿江智能电子监控系统建设经验,持续深化与重庆市农业综合执法总队交流合作。与重庆市合川区建立了嘉陵江、渠江跨省交界水域执法合作机制,落实长江流域跨省交界水域和非法捕捞高发水域专项行动方案,开展联合执法巡查5次;与达州市开展渠江广安区段与渠县交界水域长江禁捕执法1次,严厉打击跨界违法行为。

建立联合协同监管机制。市农业农村、公安、市场监管、水务等部门联合制定了《广安市健全长江流域禁捕长效管理机制实施方案》和《广安市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了《关于建立河湖执法相关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联席会议、联络员、案件处置会商、案件移送、执法联动、信息共享、执法交流、案件监督等七项机制,落实非法捕捞有奖举报制度,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广安市“护渔百日联合执法行动”的通知》,开展联合执法行动93次。全面发布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引导广大市民参与长江“十年禁渔”行动。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长江“十年禁渔”令“第一阶段,今年务必要起好步、管得住;第二阶段,头三年主要是强基础、顶得住;第三阶段,后几年要练内功、稳得住”的总体要求,按照中央、省里的统一安排部署,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切实做好“十年禁渔”各阶段目标任务落地落实,坚决打赢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持久战。

衷心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恳请你们一如既往地关注“三农”发展,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广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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