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江林代表:
您提出的《将军队文职人员纳入地方公租房申请对象范围》(第1236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公租房方面。我市公租房保障实行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相结合。2008年以来,全市政府投资建设公租房17241套,在保1.52万户,累计发放租赁补贴4.5万户。按照中央、省里政策规定,公租房主要用于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城镇新就业职工和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因此,符合条件的军队文职人员可以申请公租房实物保障和租赁补贴。为切实解决公租房实物保障能力不足的问题,我市正在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目前,我市已出台《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广市建局〔2022〕211号)、《广安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办法》(广市建局〔2023〕36号),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建设和管理提供了政策支持。
(二)商品房方面。2023年1—4月,我市商品房均价为5390元/平方米,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8721元/平方米),并且商品房库存充足。同时,我市出台了一系列购房优惠政策,比如优化二套房认定标准,支持有房无贷市民享受首套房购房政策;阶段性降低购房首付比例和利率,个人首次住房商业贷款最低首付比例降至20%,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最低首付比例降至30%。因此,军队文职人员在我市购房压力相对较小。
(三)落户方面。按照《全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工作规程》要求,军队文职人员可以通过直系亲属迁移、夫妻投靠、购房入户、租赁房屋、人才引进、工作就业等多种方式办理落户。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大租赁补贴保障力度。坚持实物保障和货币补贴并重,在稳定实物配租的基础上,做好公租房租赁补贴提标扩面工作,2023年我市计划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800户,进一步提升公租房租赁补贴保障能力。
(二)提高公租房轮转效率。加快出台《广安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常态化开展公租房分配管理专项整治,严厉整治违规享受公租房实物保障、转租转借、擅自改变公租房结构、用途等行为,完善退出机制,促进公租房资源合理配置和有效轮转。
(三)加快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进度。全面摸清全市闲置公房、国企闲置土地、存量商品房的数量及分布情况,做好项目储备和分步实施,打通市场租赁住房通道,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十四五”期间我市拟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2700套,其中,2023年计划实施项目8个、1641套,更好满足住房困难群众多样化的住房需求。
(四)提升商品住房品质。合理把握土地供应规模、结构等,有序推进不同区域的住宅、商业、办公用地供应,试点推行“四代房”建设、“定制精装修房”等,全面提升我市住宅小区品质,切实改善群众居住环境。
感谢您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欢迎您一如既往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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