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亚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让普法工作更加贴近和服务群众的意见建议》(第1265号建议)已收悉,根据工作安排,由市司法局主办、市财政局会办,现就该建议作出答复如下。
我市“八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健全法治宣传教育体制机制,繁荣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紧贴服务群众需求,全方位、深层次、多领域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人民群众法律意识、法治素养全面提升,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氛围日渐浓厚。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大力推进“智慧普法”。聚焦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人民群众需求等热点,通过“法治广安”微博、微信发布普法动态或图文视频,在“法治广安”公众号开设法治动态、反诈课堂、法治金句、以案释法、在线咨询等专栏,及时发布工作动态、推送法律知识、回复在线留言,切实加强新媒体平台在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中的运用。开展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暨宪法法律有奖知识竞答等活动,2万余人次参与,发放答题红包1万元,营造人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
(二)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以法治文化公园、广场为主体,把法治阵地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推动法治文化向镇村、企业、机关、学校等站点全面延伸。分类推进公共类、青少年类、乡村(社区)类、企业类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创建省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12个,建设法治文化公园(广场)15个,法治文化长廊20个,法治文化大院26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3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6个。依托法治文化阵地开展宪法、民法典宣传,不断提高阵地利用率和群众参与度。
(三)繁荣社会主义法治文艺。开展“法治文艺进万家”活动,每年定期举办广安法治微视频微电影大赛,近三年征集作品120余部,并积极推荐参与川渝法治微视频、微电影大赛,其中《为了和平》荣获川渝法治微视频、微电影大赛一等奖,《你看见的,你所看不见的》荣获省二等奖,《青春检察·唱响我的答案》《法之外》荣获省三等奖。
(四)传承红色法治文化。加强红色文化宣传,号召全市各单位赴小平故里、华蓥山、柴云振纪念馆等地开展“主题党日”、缅怀纪念等活动。认真贯彻实施《四川省红色法治文化遗存目录编制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开展红色法治文化收集、整理、调研,积极向司法厅推送红色法治文化资源,邓小平故居陈列馆成功入选四川省第一批红色法治文化遗存目录。
(五)加强普法经费保障。将“八五”普法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每年足额保障,做到专款专用,并按经济社会发展和工作需要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新形式、新途径和新方法,让普法宣传更加贴近群众、服务群众、惠及群众。
(一)在工作保障上再强化。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普法经费及时到位、合规使用。逗硬执行“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压实各部门普法责任,确保部门经费中安排资金持续加大普法投入,形成有力的经费保障机制。
(二)在推进措施上再深化。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依托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法治文化公园等普法阵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普法工作实效。重点加强公共场所宪法宣传阵地建设,充分发挥各类公共场所在人员聚集、贴近群众生活等方面的优势,在各类公共场所中围绕宪法主题,融入宪法元素,用规模化的阵地向群众宣扬宪法精神,展示宪法要义。
(三)在方式方法上再创新。立足广播电视、平面媒体、新媒体三大平台,依托主流媒体及其官方手机客户端、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构建全媒体普法矩阵,形成品牌效应,努力打造群众“指尖上的法治教育”。深入挖掘广安的历史文化底蕴,培育具有时代特征、地域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品牌。
广安市司法局
2024年4月26日
(联系人:陈羽中;联系电话:13330628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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