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革广安市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队伍建设,提升全市行政执法效能的建议》(第003号提案)已收悉,对于贵单位提出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具体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行政执法监督人员资格管理方面
市司法局对全市从事行政执法监督业务的人员进行了全面摸排梳理、建库立档,鼓励各地综合考虑区域面积、发展情况、人口规模、执法任务等因素,加强对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力量配备,确保与所承担任务相适应。因前期省司法厅对全省行政执法监督证件的样式进行重新设计改版,故全省暂停行政执法监督证的办理工作,导致新从事行政执法监督的工作人员未正常取得行政执法监督证件。目前,省司法厅已启动新一轮行政执法监督证件的申办和换发工作,市司法局已组织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从事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工作人员、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全覆盖申办新式行政执法监督证件,全员持证监督,确保行政执法监督的权威性和规范性。
二、关于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方面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相关要求,明确司法行政部门作为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机构,代表本级政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具体事务,负责指导监督行政执法工作。县级以上政府部门的行政执法监督职责由本部门法制机构承担,负责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主管行业的行政执法工作。乡镇(街道)人民政府作为独立的行政执法主体,其行政执法行为受同级司法行政部门的监督,辖区司法所协助,县级以上政府部门负责对下放权力事项的业务指导工作。为实现对行政执法工作的全方位、全流程、常态化、长效化监督,市司法局在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专题汇报我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市委市政府明确要力争到2024年底基本建成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的比较完善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
三、关于行政执法监督素质培养方面
市司法局高度重视行政执法监督队伍建设,鼓励各地各部门选配政治可靠、业务精通、作风过硬且具有法学教育背景或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从事行政执法监督一线工作。牵头组织全市从事行政执法监督的工作人员全覆盖开展了为期3天的行政执法理论培训,进一步提升了行政执法监督理论水平。积极加强与检察机关的业务交流,积极强化做实府检联动、协同监督新模式,与全市检察机关共同开展“府检联动 共护民生”案卷评查实战练兵,不断提升行政执法监督人员新技能。同时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企业家、律师等各界人士中选聘12名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拓宽社会力量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新渠道,补齐司法行政部门监督力量不足等短板。
四、关于行政执法监督效能提升方面
市司法局创新丰富监督渠道,优化升级“码上监督”平台功能,通过“送码进企业”等形式加强推广使用,进一步方便群众对不规范执法行为的一键举报,收集办理各类投诉建议28条。选取44家代表性企业设立行政执法观测点,常态化开展涉企政策宣传及以罚代管、多头执法等问题线索的样本采集,协调解决企业发展难题35件次。建立行政执法数据评估机制,对全市行政处罚、行政检查数据进行月统计、月分析,强化对罚没收入异常变化、行政检查次数过多等执法行为的精准监督。制定《行政处罚案件评查标准》《行政许可案件评查标准》《行政强制案件评查标准》。全面落实《四川省市县乡四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职责指导清单》《四川省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工作指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流程图》《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文书格式范本》,不断提升执法监督规范化水平。
广安市司法局
2024年7月17日
(联系人:史向荣,联系电话:1816012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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