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霄、罗怡乐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广安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建议》(第109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制定详细规划”的建议
坚持摸清城镇老旧小区底数,指导各地编制《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规划》,建立“十四五”项目储备库,报请市政府印发了《广安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广安府办函〔2020〕96号),并根据改造小区的实际情况,适应居民不同层次生活需求,将改造内容分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3类改造项目。其中,基础类改造项目原则上是必改项目,消防配套设施为其中重点改造内容之一,经过改造,消防配套设施可基本得到完善。此外,停车位、充电桩等属于完善类改造项目,各地在充分结合小区实际情况,并征得小区业主同意的前提下实施改造。截至目前,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累计新增电动汽车充电桩240余个,新增非机动车充电桩1500余个,新增停车位6500余个,新增和改造消防设施230余处,新增和改造消防管网11000余米。
二、关于“加强资金投入”的建议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将其作为重大的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多渠道破解改造资金问题。一是积极向上争取,抢抓中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政策机遇,拓宽资金筹集渠道,保障项目改造投入,2020年以来,累计争取到各类中省资金约18.97亿元。二是整合专项资金。整合住建、民政、文化广电旅游、教体、卫健、商务等部门专项资金,统筹投入老旧小区改造,集中力量办大事。水电气、通信等专营单位按照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同步筹措资金。三是引导居民出资。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积极推动居民出资参与改造。通过居民直接出资、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让渡小区公共收益等方式,多方筹措资金。中心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在省级补贴的同时,再采取以奖代补方式补贴5万元,其余部分由受益居民出资建设。截至目前,通过电梯加装出资、盘活闲置低效资源、自行装修改造等方式,已引导居民出资15300余万元。四是引进企业融资。加大社会运作,引进市场主体进行融资。积极与国家开发银行对接,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国开行内部授信政策的前提下,加大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授信融资力度,提供优惠信贷资金支持。鼓励原产权单位对已移交地方的原职工住宅小区改造给予资金支持。鼓励全市骨干物业服务企业接管老旧小区,投资改造部分公共设施。
三、关于“完善居民参与机制”的建议
把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融入社区治理体系建设,由属地政府组织街道(乡镇)、社区及相关部门通过发放调查(问卷)表、召开院坝会等方式,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鼓励群众站在自身事权的角度,关心小区公共事务,激发群众参与热情,变“要我改”为“我要改”,形成“政府主导、居民参与”的改造路径。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召开院坝会900余次,收集居民意见建议5000余条,采纳合理建议3500余条。
四、关于“加强施工监管”的建议
一是强化施工现场管理。要求建设单位严格落实工程质量安全首要责任,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和质量终身责任制,加强建设全过程管理,按规定组织工程建设和验收;对不具备管理条件的建设单位,要求委托工程咨询服务等专业机构,对工程进行全过程专业管理和服务。同时,加强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编制火灾扑灭和应急疏散预案,配备相应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落实施工现场封闭式安全防护,设置安全告知、工作提示要求,最大限度减少噪声扬尘污染,做好施工现场内部治安防范。二是加强政府监督管理。各地住建部门积极会同自然资源规划、经信、消防救援等部门,对老旧小区改造的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环保等开展专项检查,并严格落实日常监管责任,住建部门原则上每个月监督抽查不少于1次。
五、关于“建立长效机制”的建议
坚持老旧小区改造不能“一改了之”,结合改造小区现状,分类施策,强化物业服务保障,让改造成果持续巩固,着力构建“一次改造、长期保持”的管理机制。一是推行市场化物业管理。对规模较大、有条件实行市场化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搭建供需平台,引导老旧小区引入物业企业。指导老旧小区业委会与物业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实行全面市场化运营管理。二是实行社区兜底性管理。对规模较小、居住分散,一时难以引进市场化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推行社区区域联管、外包托管方式兜底管理服务,对小区进行维护和管理。三是鼓励居民自治管理。鼓励老旧小区居民根据小区实际情况,突出党建引领,组建小区党支部,成立居民自治组织,制定小区内部管理规定,维护小区秩序,实现小区自治。
六、关于“推广成功经验”的建议
近年来,通过广安市电视台、各地融媒体中心等新闻媒体,我市成功推介“工行家属院”“电力小区”“健安花园”“考棚巷”等改造经验做法,获得群众广泛好评。下一步,我们将不断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可持续模式,破解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难点问题。同时,将充分学习鉴借其他市(州)可行的经验做法,充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高质量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感谢你们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欢迎你们一如既往对我们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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