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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布机构 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2024-08-08
  • 发布日期 2024-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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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性

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219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4-08-08 15:26 来源: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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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炼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老旧小区管理与服务的建议》(第219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多方筹措资金,提升小区基础设施的建议。2020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全面启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将其作为重大的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多渠道破解改造资金问题。一是积极向上争取抢抓中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机遇,积极包装项目争取资金支持,保障项目改造投2020年以来,累计争取到各类中省资金约18.97亿元。整合专项资金。整合住建、民政、文化广电旅游、教体、卫健、商务等部门专项资金,统筹投入老旧小区改造,集中力量办大事。水电气、通信等专营单位按照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同步筹措相应资金引导居民出资。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积极推动居民出资参与改造。通过居民直接出资、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让渡小区公共收益等方式,多筹措资金。中心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在省级补贴的同时,再采取以奖代补方式补贴5万元,其余部分由受益居民出资建设。截至目前,通过电梯加装出资、盘活闲置低效资源、自行装修改造等方式,引导居民出资15300余万元。引进企业融资。加大社会运作,引进市场主体进行融资。积极与国家开发银行对接,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国开行内部授信政策的前提下,加大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授信融资力度,提供优惠信贷资金支持。鼓励原产权单位对已移交地方的原职工住宅小区改造给予资金支持。鼓励全市骨干物业服务企业接管老旧小区,投资改造部分公共设施。

二、关于多方联动,提升小区服务保障的建议。坚持老旧小区改造不能“一改了之”,结合改造小区现状,分类施策,强化物业服务保障,让改造成果持续巩固,着力构建“一次改造、长期保持”的管理机制。推行市场化物业管理。对规模较大、有条件实行市场化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搭建供需平台,引导老旧小区引入物业企业。指导老旧小区业委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稳定物业服务合同,激励物业企业全面市场化运营管理。是实行社区兜底性管理。对规模较小、居住分散,没有条件成立业委会,一时难以引进市场化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推行社区区域联管、外包托管方式兜底管理服务,进行小区维护和管理。鼓励居民自治管理。鼓励老旧小区居民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在小区党支部引导下,通过自管委实行居民自治管理。待条件成熟后,社区引导小区居民积极选举成立小区业委会,及时召开业主大会,出台业主规约和议事规则等小区内部规定,实现小区自治,维护小区秩序。  

三、关于积极探索、创新管理模式的建议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我局制定出台文件,强化工作措施,进一步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全周期管理,持续提升改造工作质效。要求各地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试点示范工作结合区域特色,科学制定试点示范小区改造计划、改造内容和改造方案坚持小区改造项目统筹、小区内外统筹、片区区域统筹,与海绵城市、公园城市、完整居住社区、无障碍环境建设等相结合,引导地理位置相邻、出入不便配套设施不完善多个老旧小区,集中连片编制改造实施方案;鼓励按照一片区一方案要求,片区内供水、供电、供气、道路通信、雨污管、停车设施、物业服务设施进行优化整合节约土地资源;鼓励以置换方式拆除危险建筑,改造利用闲置储藏室、低效用房等,依法建设消防通道,引导用于建设配套服务设施或改善小区环境,有序推进形成15分钟社区公共服务生活圈同时,指导各地大胆探索老旧小区的长效管护机制。如,广安区城北工行家属院、斌鑫雅居园已由老旧小区业委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稳定物业服务合同;厚街社区考棚巷片区、厚街片区散居楼栋积极探索社区区域联管、外包托管兜底管理服务;广福街道佳园小区在小区党支部引导下,通过自管委实行居民自治管理。

下一步,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政协委员的监督、关心和支持下,把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向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为全面建设“品质广安”做出更大贡献

感谢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欢迎一如既往对我们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202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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