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活禽交易与宰杀的建议》(第115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严格规范活禽集中交易与宰杀”建议
一是全面推进农贸市场综合整治。依据《广安市农贸市场综合整治行动方案》要求,持续推进农贸市场综合整治,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通过政府规划引领、政策支持,引导农贸市场所有者主动开展综合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完成136个农贸市场综合整治,建设活禽集中交易宰杀市场6个。二是严把产地检疫关。严格落实检疫申报制度,积极动员引导畜禽养殖业主和广大人民群众出栏活禽提前3天申报检疫,力争做到应检尽检,凭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流通。三是严把屠宰检疫关。依法向活禽集中交易宰杀市场派驻官方兽医,并按《家禽屠宰检疫规程》实施检疫,督促业主做好畜禽入场查验登记、清洗消毒、规范处置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规范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
二、关于“加强政府引导和管理”建议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活禽经营场所管理规范,市场监管部门在前期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广安市工作实际,代市政府起草了《广安市农贸市场活禽经营场所管理规范(修订)(征求意见稿)》,现正征求相关单位意见。二是强化宣传引导。利用官方微信公众号、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加大活禽及禽类产品安全消费宣传力度,引导市民从传统“鲜活禽”的消费方式向“白条禽”“冷鲜禽”绿色消费观念转变,购买集中屠宰检疫合格的活禽产品,使得集中屠宰、冷链配送逐渐成为市民普遍消费习惯。三是开展需求摸底调查。组织各地商务部门对区域内大中型商超、餐饮、酒店等100余家企业进行调研摸底,了解企业活禽供货来源、日需求量、日交易量、品质需求及本地进货意愿等情况,积极组织商超、餐饮、酒店等企业与广安区活禽集中交易宰杀市场开展产销对接,促进活禽集中交易宰杀市场“白条禽”销售。四是部门联动规范管理。联合农业农村、商务等部门做好城市建成区农贸市场以及其他不规范活禽分散交易宰杀点逐步规范、取缔等工作。
三、关于“规范发展活禽养殖业”建议
一是全市活禽养殖业基本情况。据统计,全市2024年家禽产值42.99亿元,占畜牧业总产值33.66%;家禽出栏2974.2万羽、禽肉产量4.42万吨、禽蛋产量8.2万吨,年末家禽存栏2096.49万羽。全市已建成畜禽规模养殖场893个,其中蛋鸡24个、肉鸡25个、肉鸭8个、蛋鸭1个、肉鹅1个。二是计划引进培育优良品种健全繁育体系。聘请四川省畜科院专家考察论证,确立并引进适宜我市气候和自然条件的主要肉鸡品种,力争把广安打造成可向全国、全省供应种鸡和商品鸡苗的区域性基地。三是计划大力发展家禽林下生态养殖基地。依托全市80万亩优势特色产业、70万亩储备林发展空间,大力发展林下生态健康养殖,力争建设林下养殖基地60个,新增出栏100万羽。四是计划集中力量打造特色家禽品牌体系。深度挖掘我市自然禀赋、农业资源、文化旅游等特征,瞄准中高端健康消费市场定位,力争成功打造“广安果香鸡”市级区域公用品牌。
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建议为契机,加强部门联动,常态化开展活禽交易宰杀市场相关工作,有效规范活禽交易与宰杀。
非常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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