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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 发布机构 广安市教育和体育局
  • 成文日期 2024-05-27
  • 发布日期 2024-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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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教育和体育局内设机构(直属机构)及职责

发布日期:2024-05-27 09:49 来源:广安市教育和体育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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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科负责处理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日常事务。

办公室(信访科)负责机关文电处理、文秘、信息、档案、保密、财产、后勤、绩效管理工作;负责教育和体育新闻舆论、宣传工作;负责督办落实上级领导、局领导交办事项和有关会议事项;负责督促、协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指导全市教育和体育系统文书档案管理工作;牵头编写教育和体育年鉴及教育和体育志的工作;承办网络舆情监控工作;承办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督查督办教育和体育系统重大信访案件、群体性突发事件处置。联系电话:2333707

政策法规与内部审计科(行政审批科)负责拟定全市教育和体育发展和改革政策,提出全市教育和体育综合改革的重要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负责教育和体育系统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推动教育和体育系统政务、校务公开;负责全市教育和体育系统综合治理、维稳、防邪、禁毒、扫黄工作;指导各类教育和体育社团发展;承办民办高中阶段、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设置(分立、合并、变更、终止)审批和其他需市级审批的教育机构、教育和体育社团设置审批;承办教育综合改革有关工作,承办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负责教育和体育系统内部审计监管的日常工作。联系电话:2333632

发展规划科负责拟定教育和体育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及体育产业发展规划;负责制定中小学、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计划;负责全市教育结构调整、学校布局规划;负责教育和体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工作;负责高等教育、民办教育统筹规划、综合管理工作;负责教育和体育重大决策事项和重要文件起草工作;负责教育和体育对外交流合作及外事工作。联系电话:2366013

学前与义务教育科(市语委办)负责全市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宏观管理及义务教育质量检测工作;负责指导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学校教学业务、教学改革、科技教育及学校管理工作;规划指导全市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的科学研究及成果转化运用工作;负责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学籍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特殊教育、工读教育、妇女儿童教育工作;负责指导教材教辅选用和校本教材开发;负责指导全市教育信息化工作;审核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的设置、更名、撤销;承办语言文字工作和普通话培训、测试、推广等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联系电话:2333480

普通高中与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科统筹管理全市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会同有关方面拟定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发展规划、评估标准和教学指导性文件并指导实施;负责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学生的学籍管理,公办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设置审核,指导普通高中、职业院校基础能力建设、教学工作、课程改革、教材建设及教师培训工作;负责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的设置规划、统筹和备案及人才培养的评估监测工作;指导成人教育、社区教育及扫除青壮年剩余文盲工作;规划指导全市普通高中、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科学研究及成果转化;牵头负责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指导实施全市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实习实训等工作;承担民族地区免费职业教育的指导实施工作。联系电话:2398882

学校德育与艺术卫生教育科负责制定全市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管理全市学校德育、精神文明建设、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负责学校卫生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和全市中小学校综合实践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市中小学艺术特长生的审定工作,指导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工作;承办全市学生艺术类竞赛、评优活动。联系电话:2333343

青少年体育与竞赛管理科负责制定全市青少年体育、竞技体育及业余训练的规划和目标,拟定体育竞赛管理制度;负责学校体育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市中小学体育测试、学生健康体质监测;负责学校体育特长生的审定工作;负责竞技体育的规划和统筹管理,组织和指导全市重大体育竞赛活动;负责运动员队伍和裁判员队伍建设、管理,负责一级以上运动员的申报和二级运动员的审核;负责组织参加省运会等重大比赛有关工作,负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体育设施(设备)规划、建设和青少年业余训练及相关活动;指导青少年体育社团业务工作;承办市级及以上的各类体育竞赛活动。联系电话:2330135

群众体育科拟定全市社会体育工作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体育产业发展规划;负责“全民健身计划”的组织实施,开展国民体质监测;规划指导重点体育设施建设;指导和推动全市农村体育、城市体育和其他社会体育的发展;负责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志愿者队伍建设、管理;负责组织市级群众体育赛事活动;归口管理企事业单位、群众团体和个人举办的体育活动;负责监督实施体育市场和以商品形式进入流通领域的体育产品管理政策,对体育经营单位的条件进行审核,登记并定期验审;管理体育健身市场及体育中介组织对外交流的经营活动;指导社会体育团体业务工作;组织指导体育产业开发,为体育经营者提供技术咨询服务;规范、管理全市体育彩票市场。联系电话:2356608

安全与后勤管理科贯彻执行教育和体育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学校安全及后勤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并指导实施;组织协调学校安全应急处置、重大安全事故处理;督促指导体育竞赛、体育场馆的安全工作;指导学校食品安全、校园环境、疾病防控及学生用品采购等工作;负责全市教育和体育风险管理保障体系建设;负责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联系电话:2353352

教育督导团办公室统筹和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对市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政府及其部门实施教育法律法规和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全市教育发展水平评估和教育质量监测工作;负责组织教育重大问题的督导调研和专项督导;统筹管理教育系统各类评估和学校办学水平监测工作;承办市政府教育督导团的具体工作。联系电话:2678996

财务管理科参与拟定筹措教育和体育经费、教育和体育拨款、教育和体育投资和有关经费管理的政策和措施;统筹管理市本级教育和体育事业经费、教育和体育专款(含普通教育专项经费)和教育基金等教育和体育经费;指导全市教育和体育系统基建、学校救灾和灾后重建相关工作;指导国内外教育和体育援助项目工作;负责全市教育和体育经费投入情况统计,协助有关部门监督管理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及指导直属单位财务预、决算及财务监督管理工作。联系电话:2333483

组织人事教师工作科(市教师培训中心)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系统党建工作;统筹规划、指导教师队伍、教练员队伍、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专家管理;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和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及教师待遇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市教师培训工作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学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指导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和分配制度改革;承办教师、教练员聘用和中小学校长聘任工作。联系电话:2333397

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负责宣传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确保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局党组各项决策、决定在机关的贯彻执行;负责机关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所属党支部建设和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支部创建工作;负责组织领导所属党支部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服务、监督和民主评议;负责所属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和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党费收缴工作;负责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机关作风建设;负责对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工作的领导,支持群团组织依据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联系电话:2331500

其他直属单位(学校):广安市教育考试院、广安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广安市教育技术条件装备管理所、广安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广安市教师服务中心、广安市学生实践基地管理中心、广安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广安开放大学、广安友谊中学、广安加德学校、广安友实学校、广安市育才学校、广安励志中学、广安实验学校、广安市特殊教育学校、广安市第一幼儿园、广安实验幼儿园、广安市第二幼儿园、广安市第三幼儿园、广安市第四幼儿园、广安市第五幼儿园、广安市第六幼儿园、广安市第七幼儿园、广安市第九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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