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公文种类 通知
  • 发布机构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22-07-13
  • 发布日期 2022-07-13
  • 文号 广安府办发〔2022〕28号
  • 有效性 其他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已废止)

发布日期:2022-07-13 10:31 来源: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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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协兴园区、华蓥山景区、川渝高竹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713

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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