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 公文种类 通知
  • 发布机构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19-02-19
  • 发布日期 2019-02-21
  • 文号 广安府办发〔2019〕9号
  • 有效性 有效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市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发展规划(2018—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2-21 00:00 来源: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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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协兴园区、华蓥山景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广安市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发展规划(2018—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19日
  广安市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发展规划(2018—202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16〕57号)、《四川省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发展规划(2018—2025年)》(川办发〔2018〕78号)要求,进一步推动我市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发展,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养老需求,全面提升我市养老服务中的医疗服务能力和保障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发展基础。截至2017年底,全市共有医疗卫生机构3446个,设置床位18186张,每千人口床位数5.57张、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1.64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1.85人。全市依法登记民办养老机构23个,综合养老福利机构7个,农村敬老院170个,建设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 22个,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320个,农村幸福院 388个,养老床位数 2.76万张,212名养老护理员取得资格认定,城乡居家养老服务覆盖率分别达90% 和 50% ;全市共有医养结合机构8个,设置床位约1200张,拥有专业技术人员450余名,177家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建立协作机制。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健康养老服务体系已初步形成。当前,我市医养结合正向社会化、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和产业化方向发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推动医养结合,加快发展医养结合产业已成为我市的一项重要任务。

  (二)发展形势。未来一个时期,是我市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老年人健康保障需求不断增加的重要时期。2000—2017年,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比重年均增速 0.75% ,高出全省 0.12个百分点。2017年底,全市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达83.6万人,占全市常住人口的25.7% ,比全省水平高 4.52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55.4万人,占常住人口的17.04% ,比全省水平高3.1个百分点。全市人均期望寿命76.48岁,比全省人均期望寿命低0.42岁。据预测,全市 60岁及以上、65岁及以上和 8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020年将分别达到 89.6万人、60.9万人和10.3万人;2025年将分别达到99.6万人、69.7万人和12.95万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例在 2020年、2025年将分别达到13.1% 、14.99%。

  (三)存在的问题。一是医养结合运行机制不畅,部门联动、上下联动尚未形成合力。截至2017年底,全市有6家医疗机构举办或内设养老机构,仅占全市医疗机构的0.23% ;2家养老机构开设医疗机构,仅占全市养老机构的1% 。二是居家养老、社区养老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覆盖率不够广、能力不够强、水平不够高。截至2017年底,与医疗机构建立合作关系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仅2个,占全市日间照料中心总数的0.6%,17.08万名65岁以上老年人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服务率78% 。三是医疗机构老年病科和开展老年常见疾病治疗,老年疾病预防、早期诊断、护理康复和家庭照料以及接续性医疗等基础性、辅助性老年医疗服务不足。目前,我市5所二级医疗机构开设了老年病科;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 管理率66.77% ,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61.51%。四是养老服务机构提供的医疗、康复等服务单一、质量不高。老年护理人员严重短缺,老年医疗护理服务满意度较低。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和市委五届六次全会决策部署,以办区域性最好的医疗、办区域性最好的养老为目标,不断完善健康养老政策,着力在“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上取得突破。把保障老年人基本健康需求放在首位,以维护老年健康权益和满足老年健康服务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中西医并重,着力完善政策体系、服务体系和工作机制,激发各类服务主体的潜力和活力,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让广安所有老年人获得适宜的、综合的、连续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确保全体老年人共享健康中国、健康广安发展的新成果,让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

  (二)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市场驱动。加强规划布局与工作机制有效衔接,引导投入、规范市场、营造环境。加强部门协作、上下联运,形成各负其责、紧密配合、运行高效的工作机制。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发展医养结合产业,推动形成互利共赢、协调可持续的医养结合产业发展格局。

  保障基本,统筹发展。以居家养老为基础,全面保障多数老年人享有基本健康养老服务。以社区为依托,着力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以机构为补充,推动普遍性服务和个性化服务协同发展,满足多层次、多样化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创新服务供给和资金保障方式,积极推进政府购买健康养老服务,激发各类服务主体潜力,有效释放人才资源活力,提高医养结合服务水平和效率。加快完善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的医养结合功能,培育医养结合服务知名品牌。

  (三)发展目标。

  到 2020年,基本建立健康养老服务体系,老年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更加完善;医养结合服务政策体系、标准规范、管理制度基本建立;老年医疗护理人才培养机制健全,人才队伍得到保障。全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病科比例达 40% 以上,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开设老年病科比例达 70% 以上,且100%设置“治未病科”;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和中医药健康管理率均达70% 以上;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90% 的村卫生室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护理型床位占全市养老床位数比例达到30% 以上;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培训养老从业人员1.4万人次,养老护理员岗前培训率达到 90% 以上;医养结合产业健康发展,引进一批服务能力强、贡献力足、有影响力的医养结合企业。人均期望寿命提高到77.3岁以上。

  到2025年,健康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基本建立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制度和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人补贴制度,医养结合产业体系更加健全。全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和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开设老年病科比例均达80% 以上,治未病科室标准化率达 100% ;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和中医药健康管理率分别达90% 以上、80% 以上;全市100张以上床位的养老机构,除与医疗机构整合设置的,均内设医疗机构;护理型床位占全市养老床位数比例达 40%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覆盖 50% 左右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培训养老从业人员60万人次,养老护理员岗前培训率达到 95% 以上;医养结合产业增加值达到 75亿元;人均期望寿命提高到78.2岁。

  三、空间布局

  根据全市医疗卫生资源分布状况和医养结合发展趋势,推动形成资源有效配置、产业优势突出、特色鲜明、创新发展的“一主两带三区”的医养结合格局。

  “一主”:以广安主城区及近郊医疗、养老服务业建设为核心,融合红色旅游、养生文化、休闲农业等资源,不断引进国内外优质资源,建设包括医疗服务、康复疗养、健康养老、运动康养、文化养生等在内的医养结合服务区,形成带动、辐射全市医养结合创新发展主阵地。

  “两带”:以华蓥山旅游整体开发为契机,利用华蓥山自然资源优势,发展疗养康复、健身、养生休闲等医养结合产业,培育具有特色的健康疗养和健康旅游示范带。以嘉陵江流域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为契机,利用嘉陵江资源优势,规划建设一批集医疗、康复、养老、养生为主的医养服务业项目、中医药文化博物馆、康养小镇或中医药养生公园,培育服务川渝地区、辐射川东北的医养结合发展带。

  “三区”:以岳池县医药种植、生产及研发为重点,促进医药产业的集群发展,推进医药产业园区建设。依托武胜白坪—飞龙乡村旅游度假区建设,发展健康养老、养生休闲产业,建设农村康养示范区。以推进中医药发展为契机,发挥中医医院中医特色优势,建设中药养生疗养为特色的综合养生保健医疗中心区。

   四、重点任务

  (一)推进城乡医养结合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各区市县积极稳妥将部分二级医院转型为康复、护理、临终关怀等接续性医疗机构。有序引导二级以下医疗机构转型为收治高龄、重病、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医养结合机构。探索乡镇(中心)卫生院、养老院“两院一体”发展模式,提高医疗养老资源服务效率。鼓励各区市县、园区对闲置可利用的社会资源进行整合改造,用于建设医养结合机构。

  (二)建立完善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支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通过转诊合作、对口支援、合作共建、建立医疗养老联合体等形式加强合作。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医疗卫生机构签约、医疗卫生机构到养老机构设立医疗点等多种方式开展合作,明确双方责任义务。医疗卫生机构为养老机构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巡诊、健康管理、保健咨询、预约就诊、急诊急救、中医养生保健等服务,确保老年人患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通过整合医疗、康复、养老和护理资源,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以及临终关怀一体化的健康养老服务。养老机构内设的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纳入全市分级诊疗体系,作为医院(含中医医院)收治老年人的后期康复护理场所。

  (三)推进养老机构开展医疗卫生服务。支持具备条件的养老机构开办或内设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优质便捷的诊疗康复护理服务。按照医疗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养老机构内设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实行医疗机构执业备案登记。鼓励养老机构通过服务外包、委托经营等方式,引进医疗机构参与运营管理。对不具备设置医疗机构条件的养老机构,医疗机构可采取主办、协办、托管等形式,参与养老机构的经营管理。医疗机构要定期选派技术骨干和管理团队,帮助与其合作的养老机构提升医疗护理能力。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在技术准入、专业技术培训和推荐评优等方面,与其他医疗机构同等对待。鼓励卫生技术人员在养老机构开展疾病防控、营养调理、中医养生等非诊疗行为的健康服务。

  (四)完善医疗卫生机构养老服务功能。大力推进老年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老年护理院、临终关怀医院等医疗机构建设,扩增老年医疗、康复护理、临终关怀等服务供给。鼓励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设老年病科,增设老年医疗护理床位,开展老年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等工作。支持基层医疗机构开设老年病科、老年门诊,增设康复、护理、临终关怀等老年医疗护理床位,逐步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康复、护理床位占比。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与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合作,为社区及居家老年人提供接续性的医疗、康复、护理和健康管理服务。根据居家老年人需求,为其提供规范的医疗和护理服务项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有关要求,及时为辖区内老年人免费提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范畴内的健康管理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符合条件的高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助医服务。

  (五)推进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依托各类服务和信息网络平台,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无缝对接。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医疗、护理、康复、健康管理等服务延伸至家庭,为老年人开展家庭医生签约和健康养老服务。为社区高龄、重病、失能、半失能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定期体检、上门巡诊、家庭病床、社区护理、健康管理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探索建立医疗护理与养老服务转介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承接医疗机构内需长期照护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逐步解决医疗机构老年患者“压床”问题。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工作志愿者定期为老年人开展义诊,二级以上医院志愿者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门诊导医、出院随访等服务。

  (六)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各县市区、园区在制定医疗卫生和养老相等关规划时,按规定给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预留空间。支持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市、区市县(园区)兴办1—3所200张床位以上的示范性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等医养结合机构,逐步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驱动的健康养老发展格局。鼓励各区市县、园区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举办各类医养结合机构,支持各地结合实际引进国内外知名专业医养结合品牌企业、养老机构、医疗机构、保险机构和具有成功开发运营经验的相关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

  (七)发挥中医药在健康养老中的作用。推动中医药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重大疾病治疗和疾病康复中的重要作用,提高中医药健康养老的活力和可及性。鼓励中医医院为养老机构提供预防保健咨询、调理、药膳和食疗等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支持养老机构开设中医诊室,提供融合中医特色健康管理的老年人养生保健、医疗、康复、护理服务。支持公立中医医院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以品牌、技术、人才、管理等优势资源与养老机构以及社会资本开展合作,新建、托管、协作举办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鼓励中医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中心)卫生院与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等合作,推广针灸、推拿、中医康复等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动优质中医药资源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建立中医药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加强养老照护人员的中医药技能培训,鼓励中医医师在完成所在医疗机构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在养老机构提供保健咨询和调理等服务。推广武术、太极拳、八段锦、五禽戏等中医传统运动项目,开展具有特色的中医健康大讲堂,加大中医药健康养生养老文化宣传,普及中医药健康养老知识。

  (八)加快推进医疗卫生、养老服务与旅游融合发展。依托邓小平故里、华蓥山、白坪—飞龙等优质养生旅游资源和岳池中药材种植基地,强化医疗卫生与养老、康养、旅游等产业结合,促进产业融合发展,培育一批具有特色的康养旅游示范基地,建设一批精品康养旅游线路或项目,打造一批健康旅游特色品牌,推出一批以疗养康复、森林康养等为主题的康养旅游产品。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在旅游景区设置连锁门诊部,开展医疗与养生保健服务。鼓励中医养生保健机构与旅游景区或酒店合作,提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加强旅游市场宣传推广,将健康旅游特色产品纳入旅游项目推广计划。创新服务模式,推进医疗保健、中医药健康服务等多种方法综合干预,鼓励发展特色医疗康复保健、中医药健康旅游项目,打造中医药健康旅游主题线路。

  (九)全力推进老年人智慧健康服务。大力推动“互联网+健康养老”服务,鼓励和引导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远程医疗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健康体检、预约挂号、网上健康咨询等远程医疗服务。加快县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支持探索跨社区、跨城区医养结合服务新模式。鼓励开发适合老年人特点的可穿戴移动医疗设备和老年人健康辅助器具智能化产品,为老年人提供在线健康管理服务。依托信息系统,开展老年人电子签约服务,及时更新老年人健康管理档案信息,动态监控居家老年人的身体健康状况,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高血压、糖尿病、心脏功能监测,协同上级医疗机构对突发心脑血管疾病实施紧急救援和转诊服务。整合资源,实现老年人生活信息、医疗信息共享利用,为老年人提供远程健康管理、健康指导等服务,做到急症早发现、早救治。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开展面向养老机构的远程视频诊疗服务,探索可持续运营的业务模式和商业模式,促进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

  (十)积极探索建立多渠道保障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和多元化的保险筹资模式,开发或推出包括长期商业护理保险在内的多种老年护理保险,切实保障老年人长期护理服务需求。建立完善长期照护项目内涵、服务标准以及质量评价等行业规范,探索建立从居家、社区到专业机构等较为健全的专业照护服务体系。落实将符合条件的偏瘫肢体综合训练、认知知觉功能康复训练、日常生活能力评定等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政策,为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治疗性康复提供相应保障。

  (十一)推进医养结合产业发展。推进养老健康服务业发展,加大对养老健康产业规划、技术、资金、人才、土地等要素的支持力度。大力支持以基金等方式发展市场化的居家、社区和大众化的健康养老服务,积极开发安全有效的食品药品、医疗康复、日常照护、文化娱乐等老年人用品器具和服务产品,重点推进骨科、口腔科、康复科等医疗服务与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服务有效对接。鼓励数字化养老健康服务产品和适用于个人及家庭的健康检测、监测与养老健康物联网等产品的研发,建设一批医养结合数据服务中心。支持各地立足实际,合理定位,科学规划,结合中医药、旅游、文化、养生等特色优势,发展健康养老服务产业。大力发展道地、特色优势药材,以中医药健康调理、亚健康恢复、慢性病防治等为重点推进生物医药创新研发,加快开发适用于老年人的中药成品、保健用品、绿色食品等。培育发展适老化的养老地产,拓展房地产业态,促进居家养老与社区服务相结合。支持企业、保险资金和其他社会资本建设具有示范意义的养老健康服务综合体、老年宜居社区。

  五、保障措施

  (十二)加强统筹协调。各区市县、园区要建立医养结合工作推进领导机制,健全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的有效运行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推进医养结合发展。发展改革部门要将推动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完善上门巡诊、家庭病床、网上健康咨询、居家老年人医疗护理等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关收费标准。民政部门要把医养结合纳入养老服务体系发展规划,做好医疗卫生机构内设养老机构的准入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制定完善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的建设和服务标准,探索建立相应的政策体系,督导相关扶持政策的落实。财政部门要落实相关投入政策,积极支持医养结合深入发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将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范围,且把符合规定的医疗护理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定期加强监督管理,及时查处违规行为;将养老机构及所属医疗机构的护理人员和管理人员纳入职业培训计划,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自然资源部门要切实保障医养结合机构的土地供应。住房城乡建设和规划部门要统筹规划医养结合机构的用地布局。卫生健康部门(含中医管理部门)要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开办老年康复医院、护理院和临终关怀医院等医疗卫生机构;积极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推进医养结合服务社区化、家庭化,做好养老机构内设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活动的日常监管和医务人员培训工作,提高医务人员诊疗能力;研究制定中医药相关服务标准规范,加强中医药适宜技术和服务产品推广,做好中医药健康养老工作。旅游发展部门要将健康旅游特色产品纳入旅游项目推广计划。老龄工作部门要做好入住医养结合机构和接受居家医养服务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工作。

  (十三)强化规划引领。各区市县、园区要科学谋划,在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统筹考虑医养结合发展的需要,做好用地规划保障。对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可采取划拨方式,优先保障用地;对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应当以租赁、出让等有偿方式保障用地。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可将在项目中配套建设医疗服务设施相关要求作为土地出让条件,并明确不得分割转让。依法需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企事业单位、个人对城镇现有空闲的厂房、学校、社区用房等进行改造和利用,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经规划批准临时改变建筑使用功能提供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服务且连续经营1年以上的,5年内可不增收土地年租金或土地收益差价,土地使用性质也可暂不作变更。

  (十四)健全政策体系。各区市县、园区要优化审批程序,深化医养结合领域的“放管服”改革,不断提高医养结合产业投资便利化水平。推进公益性医养结合机构的法人治理,提高公益性医养结合机构健康养老服务效率。推进政府购买公益性基本健康养老服务,逐步扩大购买服务范围,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大力完善多层次金融服务组织体系,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拓宽多元化融资渠道,着力提高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金融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综合运用货币政策工具、信贷政策、金融监管政策,引导金融资源向医养结合领域倾斜。

  (十五)强化资金保障。建立财政支持医养结合机制,切实加大财政对医养结合的投入力度,并优化支出结构,建立支持“保基本、广覆盖”“以家庭为主、社区为基础”的长期护理制度和服务体系,探索建立发放“医养结合服务券”,推动建立与医疗价格改革、成本控制相衔接的财政保障政策。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要适当支持开展医养结合服务。支持医药工业企业参与医养结合产业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健康服务企业通过上市或发债融资。鼓励上市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并购重组布局健康养老服务领域,鼓励证券经营机构、私募基金为健康养老服务提供专业金融服务,鼓励外资进入养老与健康服务业领域,为其提供跨境结算便利。积极探索多元化保险筹资模式,鼓励和引导商业保险公司开展相关业务,助推养老、康复、医疗、护理、保险等服务有机结合。

  (十六)加强人才培养。支持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开设老年照护、老年康复、老年护理等相关专业人才培养,为养老机构或医养结合机构输送专业化、年轻化的老年照护人员。在市、县三级医疗机构中建立养老护理人员培训基地,承接养老护理人员培训工作。完善薪酬、职称评定等激励机制,鼓励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完善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积极鼓励高校毕业生特别是医疗护理专业毕业生到养老机构所属医疗机构就业。实施人才援助和紧缺人才培养行动,加强中医药健康养老人才培养。扶持发展各类志愿服务组织,为志愿者提供专业职业技能培训,逐步提高志愿者服务能力。

  (十七)分步组织实施。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单位)实际,主动探索促进医养结合的有效形式,规划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示范性强的医养结合重点项目。坚持问题导向,着力破解医养结合工作中土地供应、机构准入、医保倾斜、财政税收、金融保险、人才引进等关键政策,研究拟定社区及居家养老家庭病床设置、巡诊服务标准、老年健康管理等服务规范等。制定出台老年人健康评估、亚健康人群健康干预、健康人群运动风险筛查和临终关怀医疗质量控制等行业标准。建立完善以落实医养结合政策、医养结合服务覆盖率、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无缝对接程度、老年人护理服务质量、老年人满意度等为主要指标的工作评估体系,逐步形成一批可操作、可复制的医养结合经验模式。健全完善统计监测体系,开展实时监测分析,动态调整相关政策。卫生健康、民政等有关部门要依据本规划,结合部门职责,将医养结合纳入本部门年度重点工作进行绩效考核,加强对医养结合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密切跟踪各区市县、园区工作进展,适时组织开展工作督导,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总结推广各地各单位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有效促进我市医养结合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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