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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 发布机构 广安市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2024-04-30
  • 发布日期 2024-04-30
  • 文号
  • 有效性 有效

广安市交通运输局机构职能

发布日期:2024-04-30 12:00 来源:广安市交通运输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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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交通运输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主要负责人:万爱明

职务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办公地址广安市金安大道上段2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262331423

根据《中共广安市委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安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关于广安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广委发〔201020),设立广安市交通运输局简称市交通运输局),为市政府组成部门。

一、职责调整

将原市交通局的职责划入市交通运输局。

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路客货运附加费等6项交通规费的管理职责。

加强综合运输体系规划的衔接牵头协调民航、铁路、邮政等相关部门促进各种运输方式协调发展。

加强统筹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职责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大力发展农村交通加快推进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

加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和交通运输应急管理职责。

加强对交通行业和产业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

二、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

拟订全市交通运输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承担全市国省干道收费公路和重点公路的管理工作。

承担道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贯彻执行公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指导城乡客运管理和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制定运输价格。

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运输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救助打捞、通讯导航、危险品运输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相关工作。指导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审核、核准省、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审计工作。

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贯彻执行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交通行业和产业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按规定负责港口规划和港口岸线使用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特许经营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实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管理工作。

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及省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市重点公路及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组织协调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贯彻执行交通运输科技政策组织科技开发。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负责公路、水路有关涉外工作开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招商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

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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