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信访局(简称市信访局)是市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主要负责人:胡勇
职务: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委社会工作部副部长,市信访局党组书记、局长
办公地址: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二段303号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26—2331643
市信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风险评估等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推动信访责任制的实施,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二)负责向市委、市政府反映群众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形势,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修改完善有关法规政策的建议。
(三)综合协调、督促检查指导全市信访工作,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信访工作经验,统筹协调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
(四)负责处理市内外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接待来访。
(五)承担协调处理群众进京到省、到市委市政府集体上访和非接待场所上访的责任;综合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
(六)负责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批示交办信访事项,向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区市县(园区)转办、交办信访事项,负责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七)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指导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
(八)牵头组织信访案件的复查复核工作。承担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市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日常工作。
(九)负责市长信箱工作。
(十)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十一)承担省信访局新增的对应职责。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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